2001年,辽宁凌源市沟门子镇派出所警察许双、田福来、何井余、610头目庞雨俊闯進我家,强行把我带去镇政府,让家里拿二千元钱作为藏书罚款,并要挟写保证书,否则送去拘留所。家里无奈,从银行借了一千三百元钱给了他们才算了事。
他们这种目无国法,强行掠夺民财的行为,完全违背了法律。我要拿起正义之剑,维护我们的神圣信仰,不受任何侵犯和践踏,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得到应有的审判和惩罚。
我们虽然遭受了种种迫害,但是我们无怨无悔,我们真诚奉劝追随江氏集团的不明真象的人们,请你们赶快放弃你们对法轮大法的仇恨,停止对大法弟子的无理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