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病退休的,当时我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十二指肠溃疡、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虽经多方治疗,未见明显好转。为了治病,96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结果不长时间,折磨我多年的病症竟奇迹般的全部消失了,我真切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那种感受。不难受了,精神也好了,从此没进医院,没找医生,也没打针吃药,给单位和家庭解除了负担,仅医药费就节省24000多元。更重要的是我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怎样做人的道理。我深切感到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是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利国利民的高德大法!可万万想不到的是,自99年“7.20”以后,政府有关部门不法人员对我这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强加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摧残迫害,对我的身体、精神、家庭及个人财产造成极大的伤害。
2002年3月6日(正月23日),全家人在吃早饭,章丘市普集派出所所长与一个警察来到我家,说章丘市公安局杨科长要和我谈谈。(后来我知道,这位杨科长是章丘市反×教大队的大队长,叫杨秉亮)。不大一会儿,杨带领两名警察来了,叫我儿子签了个字(这是我儿子的家),二话没说就搜查,我问为什么,他不回答。所有的屋子都搜遍了,也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又说要到老家去搜。我老家离此30多里,因去的急,没找到钥匙就带我上了车。老家的门锁全是被他们砸开的,西屋门锁没砸开,是从窗户进去的,全搜遍了,什么也没找到。我实在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搜查到底是为什么?我犯了什么法?对我老家的搜查不出示任何手续就砸锁撬窗,这是对公民住宅的严重侵犯。没搜出任何东西,折腾完了,又把我带到普集派出所,又让我写正楷字、手写体字,他说着我写,我都照办了,又拿出一张字写得很乱的纸,我根本看不懂写的什么,他们硬说是我写的,我说:“这不是无理赖我吗?”杨恶狠狠的瞪了我很久,说:“你被拘留了。”我问为什么,他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给我戴上手铐,非法押进了章丘市看守所。我怎么也想不通,在我们这样一个讲人权、讲法制的国度,公安机关竟会在没有任何证据、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把一个信仰“真、善、忍”的守法公民无故关押,到底谁在犯法?“文革”时期,不就是这样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说抓就抓,说斗就斗吗?隔了一天传讯我,说:“从字体上认定那封信是你写的,你不承认也不行,你老实说!”我说:“这根本就不是我写的,我承认什么?”一个留小平头的(他是司机)指着我厉声训斥:“你老实点!就不怕你不说!”过来要打我,被那个记录的制止了。我说:“咱一无仇二无恨,你们这样逼我是为什么?就不怕伤天害理吗?”小平头瞪着我,老想动手,嘴里不住的辱骂我。
隔了三天,又传讯我,杨问:“你相信科学吗?”我说:“相信。”他说:“科学验证那封信是你写的。”我说:“写的什么?信上什么内容我都不知道,怎么是我写的呢?”他说:“科学验证是你写的,就是你写的,你说什么也白搭。”我说:“这根本就不是我写的,你以‘科学’的名义来逼供,这是伪科学!这是诬陷!”杨厉声呵斥我,小平头过来使劲推我的头,摁我,咬牙切齿要打我。杨恶狠狠的看着我,威胁道:“你等着吧!”
回到监室,我很长时间平静不下来,夜里犯了心脏病,胸口憋闷、心绞痛,嗓子肿胀,张着嘴喘不上气来。第二天,和我在一个监室的南曹范人刘某对监管人说了我的病情,监管人见我憋得够呛,对我说:“我给局里打个电话。没事你就回去吧。”他打完电话回来说:“这回可好,不但不能放人,杨科长说叫给他戴上大镣,不怕他死,死了直接火化!”然后让两个警察给我戴上一副足有七八十斤重的大镣,我根本拖不动,他们把我抬回了监室,我带了三天两宿大镣,没吃一点东西,别人给我点水喝,大小便必须别人帮着,躺在板铺上,我心里的冤屈不知有多大。我没有做任何触犯法律、为害社会的事,我按照“真、善、忍”标准作好人错了吗?我何罪之有?我的人权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被关押期间,我的眼睛疼过五六次,戴上大镣后,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冤屈、焦虑、伤心,我百感交集。拿下脚镣再让我干活(糊铅笔盒)时,我感觉眼睛不好使了——我的左眼失明了。
后来,他们通知家里人说:交3000元钱就叫我出来。我家里交了3000元钱,他们却没让我回家,而是把我送到了济南“转化班”。一个月让我交生活费3300元,又扣了我两个月退休金。出来后,孩子和我到省立医院看眼,医生说是眼底视神经萎缩,看晚了,已无法复明。
法轮大法使我一个多病的人变成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可是无故的迫害又使我陷入身体残疾、冠心病复发、生活无着的悲惨境地。从1999年12月到2001年11月,普集镇违法克扣我24个月退休金,近30000元;几年来,我被非法关押五次,以罚款、保释金、生活费等名义非法勒索15000多元;今年五月,普集镇又再次非法克扣了我的退休金,虽经多次要求,至今不肯发还。前段时间,我再次遭非法关押导致冠心病加剧,去医院抢救,说需要做搭桥手术,花费至少数万元;最近我的右眼胀痛,医生说需抓紧手术治疗,不然也会失明,治疗费至少5000元。在此危难之际,我多次要求发还退休金无果,这不是断绝我的生路吗!这不是把我逼上绝路吗?回想我这大半生的人生路程,就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做一个身心健康的好人,就因为我想做一个有正义和良知的人,却惨遭迫害落到如此地步!天理何在?正义何在?人权何在?
综上所述,章丘市公安局杨秉亮触犯了《刑法》第248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触犯了《刑法》第245条的规定,已构成“非法搜查罪”。普集镇政府截止2004年8月三次克扣我的退休金约计34000元,无法律依据,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严重侵犯。所以,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请控告。
此致
控告人:柏在进
2004年8月
注:柏在进已经将此控告书递交了18个相关部门,从章丘相关执法机构到济南市有关部门,现在此控告书已经递交到省一级部门。所有经过之处、经手人员都对法轮大法的真象有了不同程度的了解,人们都开始了解到这场迫害的荒唐和邪恶。
610办公室是江氏集团个人意志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成立的非法机构,杨秉亮在一个非法机构里干着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坏事,是在对人民、对国家犯罪,在中国所谓的人权最好的时期,尤其在人权问题被写进宪法后,柏在进因自己受到的无理伤害和迫害对犯罪人提起控诉,但仅仅因为柏在进是大法弟子,各级执法机构就可以推诿、置国家宪法与法律不顾,各级执法部门和机构的人们,你们是在纵容邪恶,是在犯罪,希望你们能够真正抑恶扬善,对得起人民和你们头顶上的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