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患有多种疾病:肝炎、胆囊炎、脾大等,整日头痛,四肢无力,打针吃药是家常便饭。1995年8月有幸得法,从此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再没吃过一粒药,没打过一次针。心灵得到了净化,思想和行为上努力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处事为他人着想,与人为善,对生活充满了信心。然而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铺天盖地而来,江氏一伙无端的镇压法轮功、迫害做“真、善、忍”的好人,610办公室不断的给各单位施压。我单位领导在谎言蒙蔽下,卖力配合邪恶,强迫我交书、办班,不断的干扰。
2000年1月份,在上访无门和不公正的对待下,为说一句心里话和证实法轮大法好,我来到天安门广场拉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抓到前门派出所,后被非法遣返佳木斯市前进分局关进看守所。
我曾三次绝食抗议对我们这些好人的关押。每次绝食都遭到看守所恶警的毒打、体罚,所有绝食者被注射一针不明药物,再灌浓盐水加生玉米面。在看守所里体罚、打骂人是家常便饭;面壁、蹶着、“码大排”;用“老虎棒”打、电棍电。有一个功友被灌食后,恶警竟然毫无人性的问怎么样,她抗议说“还行”,就被恶警打了二、三十木板,整个臀部打成了紫黑色,人都坐不起来了。一次,恶警把绝食四天的一些大法弟子弄到走廊蹶了四个小时,并拳打脚踢,把她们各个打得鼻青脸肿。
恶警徐得厚和一个姓霍的两人说看见法轮功学员传纸条,随即穿鞋上床不容分说拳打脚踢问是谁写的。法轮功学员们抱成一团,都不想让别人挨打,结果都被打得鼻青脸肿。恶警问法轮功学员王红巧还炼不炼?王红巧说“炼”,就被恶警用电棍把她嘴电得肿了起来。恶警一次提审我们十五、六名法轮功学员,走廊里我站在最前面,没有听见恶警袁海龙让背手的口令,他穿着棉皮鞋一连踹我四、五脚。每次恶警袁海龙提审功友非打即骂,非常邪恶。
一位功友在被搜号(在监室搜查大法书)时,二百元钱在没穿的衣兜里被恶警徐得厚翻去拿走。这位功友告诉了本号所长,当所长问到徐时,徐不但不承认,还抄起扫把猛力抽打这位法轮功学员,扫把都打散了,所长也不制止。
春节前后,我们监室包括刑事犯在内的所有人集体炼功,被徐得厚发现后,他邪恶的大开窗户冻我们。
这样的人间地狱致使我得了严重的心肌炎、呼吸困难,生命危在旦夕,号里很多人都流了泪。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于2000年4月18日上午通知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支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王连民。王连民打电话通知我爱人带五千元钱去接人,我爱人说没钱。他们就迟迟不来接人,完全不管人的死活。直到下午3点左右看守所说人都快死了,王连民才打电话还是要我爱人交钱。我爱人说就一千元钱还要给看守所交伙食费呢,最后我爱人在没有办法情况下只好给他们打了一千元钱的欠条才允许接人。
我在此人间地狱已经关押了80天。提起伙食费,我们吃两顿饭,每天早晚各一个拳头大小的带眼的死面窝头,有时还吃发霉的玉米面;时而还吃出老鼠屎。菜吃的是冻白菜汤、长牙的土豆。可看守所却要每人每天交20元的伙食费。他们有专门搞“创收”的人,就是克扣所有人的伙食费,购买的是低劣的粮和蔬菜。在关押期间前进分局王连民扣我单位三千元钱,我单位从我的工资扣出三千元说是去北京接我的路费。
2000年4月18日我被释放,直到8月份我单位允许我上班,期间停发了工资。上班第一天单位领导李国成逼着我写不进京上访的保证书,否则不能上班。我在单位处处按炼功人的标准做好本职工作,也被领导监视,单位书记井续瑞还难为我,除搞好本职工作外,每天早晚必须到处里报导,我家距单位十多里路,因此每天要走很多路。
有一天,我单位要召开几十人诬蔑法轮功的大会,想让我们几个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表态不炼。书记井续瑞找我谈话时,我给他讲了好多真象,并表明不参加会议,他不接受。因此我有种压抑感。一天我在单位随口一句“不上班了”,站长石丙章听见马上汇报给井续瑞。井续瑞添枝加叶汇报给上级领导,说我要进京。单位领导立即通知610办公室和前进公安分局,准备把我送司法局办的洗脑班。井续瑞在单位借800元钱交上去,打算日后再让我支付。他们派车到单位来抓我,因我下去工作而没有得逞。在我爱人的解释下,第二天早8点单位领导集体找我谈话。有组织部(兼610办公室)、保卫处长、书记、总书记。总书记的第一句话是“你不许洪法”。我心想我就得洪法。接着总书记提出两个问题:不准进京;不准和功友发传单。我没有正面回答,理智的、堂堂正正的给他们讲起了我修炼前后的身心变化和大法无端受到迫害的真象。最后以文革为例告诉他们不要助纣为虐和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他们被正的场抑制,静静的听完。
我的话音刚落,610的人问我:是不是象耶稣他们那样,让人做善事。我说都是让人做好人,但我们比他们要求更严格。他们明白真象后都说好就在家炼吧!主管书记说:今天说的挺好,不然穿什么衣服进那里也完了,回去吧。在我们谈话的中途来了个电话问怎么样,处长说正谈着呢!我知道这是随时准备抓我的。
2002年2月因散发真象资料遭恶人举报,被佳木斯市南岗派出所恶警严卫东和一个姓徐的绑架到派出所。我坚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南岗派出所原所长张得利重重的打了我几个耳光后,穿着棉皮鞋狠狠的踹我的胸部,踢我的腿部。踹得我喘不过气来,眼前直冒金花,左眼眶被打青了一个多月,腿部踢青好几处。每次有大法弟子被抓来,张得利都大打出手。
四个恶警硬拽着我的胳膊,掰开我攥着拳头的手强行在拘留票按上手印,连夜把我和另一个同修送进看守所。当时见到另一个同修处于抽筋状态,派出所恶警说是装的,毫无人性的将她放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看守所怕担责任拒收,派出所的几个恶徒竟然跑了。看守所用电话追回他们,他们根本不给检查身体就写上字据说出了事他们负责。同修在这冰冷的水泥地上躺了两个多小时后被关进监室。
在看守所,由于我绝食要求释放,看守所所长马登云,找来收垃圾的老头,拿来一刑具(一根半尺宽,一米多长的木板,两头带螺扣的铁环),将我两臂分开,两手腕套在铁环上,用螺丝拧紧钉在地板上,只能仰脸躺着不能动。
到第四天公安局来人提审我和另两个同修。我想我没犯法,恶警也不配提审我,就坐在地上不起来,嘴里不断的喊着迫害我的事实。警察都在铁网门外面向里面看。他们审不下去了,不了了之继续把我钉在地板上,到晚上才把铁环打开。
这一次又关押我60天,使我浑身长满了疥疮。2002年4月5日,我爱人听说我要被劳教,托李某设法使我出来,李某说“你早说呀!我能给你办出来”,让我爱人拿出五千元钱,说找前进公安分局王化民就能办出来。我爱人担心我进劳教所会被迫害死里面,千方百计弄了五千元钱,给李某拿去了。日后就把我放回了。
这些法律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们私设公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什么关押期限、什么法律程序、什么罚款最高款额等等,连最基本的人权都没有了。
就在我放回的第四天,也就是2002年4月9日晚,恶警又开始全市大搜捕,再次到我家来抓我,说我劳教批下来了,从此我开始了流离失所的艰难生活。他们也从没有放过我,在我家蹲坑几天,经常到我家和我妹妹家骚扰,甚至半夜都到我家来骚扰,曾两次将我爱人带到南岗派出所逼他交出我。所长扬言“如果你知道她在哪不交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他们不仅限于骚扰,还说:你不是在组织部吗?我就可以不让你在那干。我爱人有心脏病经不起他们折腾,被逼无奈同我离了婚。
2002年4月12日我给大庆的哥哥打电话讲了迫害法轮功的真象,让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被省公安厅监听,马上到哥哥家查是谁打的电话,把我大嫂吓的发抖。接着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毫无根据的三次到我妹妹家抓我。其中高东旭非常邪恶,恐吓妹妹把我交出来,否则就带走我妹妹,说着抢走我妹妹的手机就要带人。
我妹妹到厨房抄起菜刀对着自己的手腕说:“这就是人民警察呀?还我手机,不然我就死在你们面前”。恶人们害怕了,急忙请示领导,还回手机,转变了态度,让我妹妹到公安局作笔录,趁机在我妹妹家安放了钮扣状和笔状的窃听器,连续两个晚上在我妹妹家楼下走来走去、时而又打手机,每天都监视到后半夜一两点钟,吓得我妹妹两个晚上不敢合眼,手颤抖了很长时间。后来又派永红公安分局三次骚扰我妹妹家,头两次家里只有孩子不敢开门。第三次他们没有任何手续进屋就搜查,没发现什么,就在我妹妹家附近蹲坑半个来月。
离婚后的我在大庆与母亲艰难的生活在一起。2003年3月13日,大庆五厂恶警以查户口为名抓捕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母亲因我炼功几次被抓,见到警察就害怕了,警察也看出来了,说“我看你这么害怕,我还真得好好看看。”说着就动手查抄,翻出了大法书和师父的照片后便给派出所打电话。
我在厨房听到了他们的说话便离开了母亲家。大庆五厂派出所来车将母亲家所有大法书籍、录音带、讲法光碟、录音机、音响等全部抄走并带走母亲。我弟弟托人找警察,恶警勒索我弟弟一万元钱,也不给票据,这才放回我母亲。
2003年3月末,佳木斯市公安局陈万友、陈永德、高东旭等人携逮捕证又到我妹妹家抓我,声称我肯定在佳木斯市,逼迫我妹妹交人。在查抄我妹妹家时,翻出一本大法书和几份资料,将我妹妹带到公安局,陈永德恐吓妹妹交两千元钱否则就拘留。就这样他们又勒索了我妹妹两千元钱,也同样不给票据,榨取钱后马上就张扬着去饭店。
以上是我及家人因修炼法轮功,被佳木斯不法警察迫害的部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