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大法弟子,是修炼“真善忍”的,是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在各种迫害面前,放弃个人利益,不惜生命危险,告诉世人“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让不明真相的善良的人们“明白真相”,从而也做一个更好的人而得到救度。这是大法弟子“说真话、办真事、大善、大忍”的体现,是维护真理的壮举!怎么是犯罪呢?怎么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呢?请问:现在还有几个人还敢为捍卫真理而甘冒奇险?甚至牺牲自己的一切而为他人着想呢?
在看守所里,马志钗,一个弱女子,仅仅为了不放弃自己信仰的“真善忍”,坚信修炼是无罪的,不应该被关在这里。因此,她采取了“绝食绝水”方式以反对迫害,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朱××,一个未婚的女管教,应该有一颗善良而纯朴的心,可一听说是炼法轮功的,就用冷酷逼人的声音命令她,不许炼功,不许同孙秀英(大法弟子,50多岁,也是被非法绑架来的,家庭非常困难,之后,公安局国安支队勒索3000元未得逞,被强行劳教一年。)说话,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并交待犯人监视她俩。更令人感到难以相信的是,小马为了捍卫“真善忍”在绝食过程中,几乎每天都要被野蛮地强行灌食,他们不敢在号里灌,朱管教说:“拉出去吧,被照(监视镜头)上了就做上记录弄不下来啦!”朱管教还亲自用罚站、灌食、脚踢等野蛮手段折磨大法弟子。
刘明生,支队长兼看守所所长,有一天下午,管教将小马叫出去,刘支队命令她将一盆白糖水喝下,她拒绝喝,他便恶狠狠地下令:“过来,抬过去,灌!”于是“呼”一下上来几个恶警猛地将她腾空抬起,在小马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时,刘支队竟松手要把小马扳在地上,还踢了小马不知多少脚,打了一记耳光,还有一恶警穿着皮鞋踩到小马光着的脚上,有人还撕拽小马的头发,看看多邪恶吧!就这样他们用暴力灌食,把她身上、衣服上灌得到处都是米汤和水,衣服贴在身上,非常难受,嘴也被撬肿了。
大法弟子马志钗,为了反对迫害,证实“法轮大法好”,经过八天绝食绝水的“和平”抗争,而不明真相的行恶之人却采用了“暴力”手段,对一个善良的弱女子七次灌食,大打出手,导致她腿上青一块紫一块,行走不便,头部疼痛,拉血尿血,甚至过去的一些妇科疾病都犯了出来,痛苦难言,奄奄一息,这样马志钗才不得不被放出监狱。即使这样,公安局国保支队的“红人”们,还不放过一个好人,还到处跟踪、盯梢,企图進一步加害于她,甚至企图加害于更多的大法弟子!
世人啊,善良的人们啊,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明真相的人们啊,醒醒吧!你们到底为了什么?想过没有?是为了升官?还是为了发财?还是为了什么?不管怎样也不能因此而出卖自己的良心啊!迫害一个修炼人、一个信仰“真善忍”并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这是什么行为?是不是在行恶?是不是在向正义和良知挑战?是不是在犯罪?不要忘记:“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们真诚的奉劝还在侮辱、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还有良知的人,立即停止迫害,悬崖勒马,反思自己,替别人想想,也替自己想想,何苦呢?请不要听信谎言而被蒙蔽,不要盲目追随“江罗”集团而当其替罪羊! 要分清善恶,勇敢的放弃恶念,生出那先天就有的善念吧!人生是短暂的,不要为了一时一利去伤害善良无辜的人,去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正信之人,从而铸成终身大错,悔已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