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淑玲是山东省蒙阴县实验中学的一名教师,初见时白白胖胖的看上去很单纯、善良,是五队转到一队的,在五队期间曾经受了一个月不让睡觉的折磨。刚转到一队时因她不愿向干警喊报告而遭恶警禁止大小便一个月。为达到强制转化她的目的,干警们设下了诱骗她进禁闭室的圈套,逼着她出声背经文,而私下干警又指使陪着她的犹大干扰她默背,造成伊心理上的矛盾,她多次抗议:我在五队是允许默背经文,一队为什么不能,我背经文又不影响任何人,如果不让我默背我就出声背,难道把我想问题的权利也要剥夺吗?干警不想让伊识破他们的诡计,就当着伊的面告诉陪着她的犹大说:“别干扰她让她默背。”干警两面三刀,私下又指使犹大对伊加大干扰力度,造成伊出声背的状态,以此作为违反所规、所纪为由把伊拖进了禁闭室,吊了起来达八天之久,吊得脚肿得像面包,红肿又从脚延伸到小腿,然后放下来又成“大”字型绑在床上,而且床高低不平,硌的她浑身疼痛难忍达七、八天。在这期间除吃饭外,她的嘴基本上用胶带纸封着。
“非典”流行期间,干警轮流值班,换了一大队长王淑贞为首的一班,王淑贞表面上关心的样子给伊松了绑,并几次让她去洗澡,单纯善良的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洗澡水里下了药。一天王淑贞指使犹大一天不让伊喝水,到了晚上才叫喝,可是越喝越干,舌头变硬,嗓子也哑了,她意识到下了药,当时她痛苦的流下了眼泪。实际上凡是她能接触的东西都用药处理过,自此,她再也不敢吃饭喝水。当时正值夏季,极度缺水的她痛苦不堪,她质问干警杀人犯也应该给饭吃、有水喝,更何况我没有犯法,你们为什么不给,干警说怎么不给,这不就是饭水吗?(指当时放在伊面前的饭),伊说:“饭水里有药。”干警从来不承认里面放药。
在某天的下午,正是一大队全体学员吃晚饭时,她从禁闭室跑了出来,抓着大铁门朝我们呐喊:我没有饭吃,没有水喝,请善良的人来救救我!当时我们看着她已瘦的皮包骨,很吓人。干警也没想到她能跑出来,惊慌至极,气急败坏的把她拖回禁闭室,扔到洒有药水的地面上,药水浸湿了她的衣服,她又被吊了起来,因药水被身体吸收,她上吐下泻,腹部剧烈疼痛,疼的直不起腰来。
第二天早上王淑贞用铁勺挖破了她的嘴唇,又用药水泡过的布塞满了她的嘴,然后用药水泡过的布条使劲勒她的嘴,再层层捂上手巾,再层层勒,达四、五层,随后她的嘴开始腐烂,三、四天后又要准备给她灌食,大夫说:摁住她好好灌,伊说:不用摁。因为她想吃饭,迫害的实在没有力气了,只好配合吃饭。后来她发现灌食中也加了药。邪恶之徒为了加大对她的迫害,一天灌三次食,而且灌的食极稀,伊十分饥饿。除灌食外,她的嘴大部分时间被捂着、勒着,每次灌食从她嘴上取下来的毛巾都沾满烂肉、脓血,并发出了强烈的腐臭味,加上禁闭室尿味,药味,而且又没窗子,室内空气非常差。这次吊的时间更长,直到她脚腿呈紫黑色,才又成“大”字型绑在床上。以后大部分时间都绑在床上或吊起来。
二零零三年“七一”那天,我们正在电视机房开会,突然传来了她的声音:王淑贞你给我灌有药的饭,有药的水……,刚喊几句,她的声音便嘎然而止,我们都替她捏了把汗。之后她被强迫到医院作了鉴定,恶徒给她扣上精神病的帽子,一天,我们正在车间劳动,忽然听到她的声音:我没有精神病,看着她正被几个犹大拖着向外走。
伊两个月的禁闭室生活,由于长期被吊绑,胳膊上的肉都烂了,白天、晚上她也不敢睡觉,因为她一睡觉干警就往她身上、床垫上洒药。那段时间对她来说,吃、喝、拉、撒、睡等最基本的生存权都被剥夺,受尽了非人般的人身和精神上的摧残,后又被送到精神病医院,不知遭到怎样的折磨,现不知近况如何?我们在深深牵挂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