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兰屯市一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4年9月7日】我是1998年夏天得法的。当时听说法轮功按“真、善、忍”修炼,能修成佛、道、神,还能祛病健身等等。我就借了一本“转法轮”,看完一遍之后觉得这真是一本好书,教人按真、善、忍去做那是对的呀!从此走上了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更好的人这样一条光明大道。我在内蒙古呼盟扎兰屯市柴河林业局工作,在工作中我更加勤奋努力,98年底我被单位评为优秀工作者,还发了奖品,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好人。

当我刚修炼到一年,也就是99年7月20日来了,邪恶铺天盖地而来,真是无孔不入啊!大环境全反过来了,周围人相信了电视、报纸等媒体的虚假宣传,单位领导逼我写不炼功保证,那时由于怕心所致,怕失去常人中的工作和一切,违心的写了“保证”。自己在背后还悄悄的学法炼功,后来师父的新经文来了,看后知道了做为大法弟子应该怎么去做,同时也认识到自己以前所作所为已经脱离了大法,在师父和大法被邪恶造谣、栽赃、冤枉的时候,自己却不敢站出来为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已经不配称为大法弟子了。当用法来衡量自己的所为,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后,我就在我周围开始讲真象,证实大法救度众生。

2001年9月份,我在内蒙古扎兰屯市铁路广场炼功,被扎兰屯市铁路派出所抓捕,送往海拉尔铁路公安处非法拘留15天。2002年3月我单位领导找到我,让我放弃修炼,我就向他们反复讲真象,场长马洪武,副场长王晓奎、白玉春,局长艾智,书记韩炳坤他们轮番来找我让我放弃修炼,写保证书,我就向他们讲大法是冤枉的,按“真、善、忍”修炼没有错,江××出于妒忌,造谣栽赃陷害等等。他们看我坚持不写保证书就强行搜查我的宿舍,把大法书和资料全部拿走了,公安局分局长姓姜的领了几个恶警强行将我铐上,拉到市公安局六楼,有几个人着便装,让我放弃修炼,我就向他们讲真象。他们说:“你们领导、工人都说你平时工作非常能干,日常生活和大家相处都挺好、是个好人,现在国家不让炼你就别炼了,写个保证书回去上班吧。和共产党较劲,你能较过共产党吗?”我说我们炼功人按真、善、忍修炼,做个好人没有什么错!我什么坏事没做。他说我们都得按中央说得办。最后他们把我送到内蒙古扎兰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年零9个月。

在看守所里,我还是和他们讲清真象,有一次主管看守所的公安局副局长丁绍伟来看守所检查工作,我找了丁局长谈话,向他讲大法被迫害的真象,谈话中我看得出来他在应付我,谈话结束后我想这样做还不够,于是我就开始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正乾坤,邪恶全灭”。这时丁局长和看守所所长梁云宝、教导员薛武成、副所长王长河开始惊慌了,让号里的两名刑事犯把我架出去,这些人把我摁在地上,用穿着皮鞋的脚踢我的头部和全身,用橡胶棒狠狠的打我的全身。边打边说:“狠狠打击他,不镇压他,他不知道看守所是啥地方。”这时我还是不停的喊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他们就用皮鞋踢我的嘴,用橡胶棒打我的嘴唇、牙齿。又给我上刑具,用铁棍两头戴铐子和螺丝杆,把我全身成大字形固定住,手脚不能动,嘴张开横向上带上一根20公分长的铁棍,用绳子从头部后面勒紧,就象给马带嚼子一样,使我不能说话。他们还说:“看他还喊不喊了,别给他吃饭,饿他几天”。

看守所里值班民警时刻在监视我。同监室里的刑事犯晚上给我吃的。我大小便不能自理,都是别人用盆接,蹲不下,站不起来只能24小时躺在铺板上。我和同修都多次受到这样非人的折磨,绝食抗议三次。

被非法关入看守所不久,不法人员看我很坚定,就给我送来了劳教通知书,判我3年的劳教,让我签字,我说:“修真、善、忍无罪我不签”。不法人员把我关在看守所21个月,他们仿造其它地区做法,开始办洗脑班,长时间对我强制洗脑,还经常让我的家人来做我的工作,在这期间,市政法委书记鄂文杰,副书记巴剑华,市党校金书记,市610头目徐连臣亲自参与洗脑,还有几个不知名的江氏帮凶,所谓的“老师”也来胡言乱语的瞎宣传。

在这期间,市公安局,各级办案人员以各种借口向家里勒索2万多元钱,不给钱就判刑,工作也得丢。

在此我也要求政府立即停止江××团伙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师父和大法清白!严惩江××及其帮凶和所有曾迫害过大法弟子和打死打伤大法弟子的恶人、恶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