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大法弟子张景东2004年5月12日给了同学四份真象小册子,遭举报后,于5月20日被绥滨县公安局非法抓捕。8月17日张景东被绥滨县公安局非法审判,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证据的情况下,被绥滨县法院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张景东不服,上诉到鹤岗中院。11月初鹤岗中院来人走个过场就回去了,根本不给张景东说话申诉的机会。张景东曾绝食抗议这种强加的迫害。
张景东为了百姓不再受媒体欺骗而传播真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却被无法无天的邪恶之徒操控司法、玩弄法律,非法判刑六年。
据了解,恶警在2004年非法抓捕张景东的同时,非法扣押了张景东的摩托车,并抄了张景东的家,将电脑、打印机、电子书等物品非法抄走。电脑被绥滨县610侵占,摩托车在扣押期间被绥滨县公安局恶警骑出去致使摩托车严重受损,到11月初归还时发现摩托车的发动机被撞裂,车架子被撞变形,还有很多部件被损坏。修理部门说应该是出了严重的车祸,摩托车才会变成这样,后来得知摩托车在归还前在修理部呆了两个多月。当张景东的家属去找时,绥滨县公安局竟然说:摩托车自己倒地变成的这样。这样的谎言竟然也说得出口。在张景东家属的强烈要求下,绥滨县公安局的副局长郭继涛和赵万隆答应给买新件修理,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新件仍然没有买回来,摩托车依旧没有修理上。
“善恶有报”是自古不变的天理。尽管我们目前还无法得知盗用张景东摩托车的人到底出了什么样的车祸,但是,恶行导致恶果,这是必然的。这应该是对绥滨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601、政法委等紧跟邪恶江××的人一个警世。
希望这些人能悬崖勒马,认清江××一伙的邪恶,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否则,等待他们的是更大的天惩。
附: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张景东的不法人员电话:
电话区号:0468
邮编:156200
1、黑龙江省绥滨县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王学科,此人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其电话:0468-7866787(家);0468-7863945(办公室);手机:13019021059
2、黑龙江省绥滨县人大委员会(副主任)宫魁明,原政法委书记,此人非常邪恶。电话: 0468-7862565(家)
3、黑龙江省绥滨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万隆,此人非常邪恶,主抓610,因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还曾因此立过二等功。
电话:0468-7862923(家);0468-7863164(办公室);小灵通 0468-6611166
4、黑龙江省绥滨县法院院长李哲,办公室电话:0468-7863228; 家:0468-7861001
5、黑龙江省绥滨县法院的刑事厅(厅长)吴军,非法审判张景东的审判长,手机:13359977987
6、黑龙江省绥滨县法院(法官)段玉生,非法审判张景东的法官,小灵通:0468-6632361
7、黑龙江省绥滨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寿柏,办公室电话:0468-7862218;家:0468-7863950
8、黑龙江省绥滨县公安局
局长安云峰,办公室电话:7863453
副局长郭继涛,电话: 7866725(更正,原7862525)(家);7863741或 7863753(办公室); 手机: 13359773977
政保科干警邱宏涛,610成员。电话:0468-7862021(家)
9、黑龙江省绥滨县县委书记马志凯,办公室电话:0468-7862233
10、黑龙江省绥滨县县委(县长)杨贺新,办公室电话:0468-7863546或7862323
11、绥滨县法院办公室电话:0468-7863228
12、绥滨县看守所电话:0468-7862350
13、黑龙江省绥滨县新富乡(书记)王佩颜(音) 办公室电话:0468-7947001(以下邮编为156211)
14、黑龙江省绥滨县新富乡(乡长)刘国庆 办公室电话:0468-7947002
15、黑龙江省绥滨县新富乡派出所,经常非法监视大法弟子张景东, 办公室电话:0468-794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