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滦县部分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5年1月30日】当今社会,世风日下,物质生活提高了,而人的道德却一日千里的下滑,自从法轮功的传出,修炼者不仅道德回升还得到了健康的身体。江××出于妒忌对法轮功进行了铺天盖地的迫害,下面是它们迫害大法弟子的残酷事实。

李慕珍,女,44岁,滦县茨榆坨镇中街人。李慕珍炼功后心脏病、胃病,胰腺炎都好了。1999年7.20以后,由于她不放弃修炼,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并于2000年3月非法绑至县拘留所,在拘留所受到绳子紧绑、橡胶棒打等刑罚,并勒索900元。2001年6月1日,李慕珍因为说“大法好,师父好”,被带到县公安局一科,后游街关押。于2001年被非法判劳教一年。

刘英凤,女,38岁,茨榆坨镇中街村民,修炼后病痛全无,在1999年7.20后仍坚持修炼。2000年看望被关押的同修,向他们讲真象而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留(同村被绑架共12人,同修李桂英被打的不会走路),非法关押20多天并勒索1400元。2000年11月22日,刘英凤因不放弃修炼再次被送入派出所又勒索500元 ;2001年5月刘英凤又被送进县拘留所,在这期间被游街、陪绑,并受到绳捆、蹲马步、打身体的各个部位等酷刑,8月29日被判劳教三年,后因病被放回家。

宋晓兰,女,42岁,茨榆坨镇中街人。2000年3月3日因看望被关押的同修李慕珍而被非法拘留,次日被绑架至县拘留所,让其搬着砖在院子里走圈,之后受到酷刑,关押18天,勒索1500元后回家。2000年11月20日宋晓兰再次被送入拘留所,受到比前一次更重的酷刑,又被勒索3900元。

刘春霞,女,35岁,茨榆坨镇中街村民,2000年3月3日被非法扣留派出所,挨打并强迫家人交了1750元钱,同年农历11月22日被送入县拘留所,非法拘留50多天。在这期间,他们用绳子捆,捆到手几乎碰到后脑勺,然后用手打,手打累了就用木刷子打脸,直到他们打累了为止。恶警让刘春霞蹲马步,手伸不直了还挨打,腿站不好也挨打,从早上一直到他们下班。刘春霞被折磨之后,上厕所蹲不下,手抬不起来。2001年正月十五刘春霞家人向公安610交了2400元,交拘留所1080元后,才让回家。

刘建平(曾用名刘桂荣),女,34岁,茨榆坨中街人,滦县塑钢厂工人。2001年5月16日,刘建平因向公安局证实大法,被县公安局拘留,期间遭到游街的迫害,5月29日送入看守所,8月29日被非法劳教两年,失去了工作。

杨云玲,女,53岁,滦县茨榆坨西街人,炼功前有多种疾病,炼功后全好了。7.20后曾被当地派出所关押并勒索1750元。2001年5月17日杨云玲因证实大法被非法送至县拘留所,游街后身体支持不住而被放回,被勒索1000元。

李兰芝,女,茨榆坨西街村民,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炼功,炼功后,好转,7.20后,由于向当地派出所证实大法好,被非法扣留,并被勒索2000元。

李慕华,女,55岁,滦县茨榆坨中街人,2000年3月3日被派出所绑架到县拘留所,拘留17天并勒索人民币1000元,2001年6月3日被骗到派出所,后经人担保,每天到派出所报到共100天。

以上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可大家看到过电视中播放这些事情吗?没有。为什么呢?因为罪恶是怕曝光的,是见不得人的。而电视中播的那些对法轮功的栽赃和陷害不知毒害了多少世人?如果您能消除对大法的误解,您将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真诚的希望您合家幸福、快乐!

最后,郑重告诫那些对大法行恶的恶人,善恶必报是天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