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曹淑霞已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大庆让胡路科技园大法弟子曹淑霞遭遇坐铁椅子、野蛮灌食、不让睡觉、用厕所笤帚挫眼睛、语言调戏、数次连续24-48小时提审,导致精神恍惚。
曹淑霞,39岁。2005年9月23日下午,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安分局的一伙警匪,极其卑鄙的从曹淑霞孩子手中诱骗到家门钥匙后,破门而入将曹淑霞绑架,且非法抄家,将家中的大法资料、孩子的电脑、丈夫的摄像机、死期活期存折、及近1000元的现金统统掠走。当晚不法警察又将曹淑霞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直接带到提审室逼其坐铁椅子非法提审,直至第二天下午才将曹淑霞送到408室。
自此,不法人员几乎隔一天便非法提审一次,每次都长达近24小时。一次半夜将其送回监号,第2天早7点多又连续提审2天2夜。来例假也不给换卫生纸;不让其睡觉;稍一闭眼就用扫厕所笤帚乱挫眼睛;采用长时间的精神折磨;还卑鄙的对其采用流氓语言调戏:“你长的很漂亮啊?”“×××领导要来看你、要给你送衣服来”等卑劣手段迫害。
大法弟子曹淑霞遭迫害期间始终绝食抗议非法迫害;不穿号服、不报号;始终高喊“法轮大法好”嗓子已喊得嘶哑;眼睛被扫厕所笤帚挫得红肿不堪;因数次连续长时间遭非法提审迫害,曹淑霞已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二、六旬老人高桂芬绝食10天在家人帮助下获释
大庆石油学院63岁大法弟子高桂芬于9月23日被绑架,她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高桂芬被劫持到开发区公安分局遭非法提审。高桂芬在公安分局与所有的警察讲真象,面对非法提审时,老人义正辞严的说:“我不会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警察就目无宪法的自行填写后问:“是不是拒绝签字?”老人说:“拒绝签字”。当晚8点高桂芬又被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关入408监号。
高桂芬老人坚持背法、发正念、讲真象、不穿号服、不报号。在连续3次的非法提审中,老人被铐在铁椅子上,对不法人员的非法提问,老人概不配合。当恶徒刘波辱骂法轮功创始人时,高桂芬严辞制止:“不许你诬蔑我师父,谤佛谤法有罪。”
老人自被非法关押之日起一直绝食抗议非法迫害,每天两次被抬去遭受野蛮灌食,每天被灌食的两次往返途中都高喊“法轮大法好!”
10月9日高桂芬的丈夫,年逾7旬的老教授,由于不堪妻离子散(女儿被迫流离失所)的沉重打击,突发急病,被送到医院抢救。女儿女婿又要照顾孩子上学、又要照顾两位老人,家中忙作一团。女儿女婿将父亲在医院抢救的诊断书交给不法人员们,再次要求释放高桂芬。10月10日高桂芬获得释放。
三、张立新在孩子被勒索5000元后重获自由
9月23日早6点多钟,大庆东湖公安分局政委孙广范和乔副局长率车指使一伙不法警察,闯入东湖八区大法弟子白玉福、张立新夫妇家,砸门撬锁,入室抢劫,将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洗劫一空;偷走一支金笔、6-7支高级精装笔、两块新情侣表,欲拿金首饰时被张立新撞见而未得手(其它物品待查); 不准张立新上厕所、不准女儿上学;强行将白玉福、张立新夫妇及来串门的张秀敏绑架。张立新夫妇面对围观众人高喊:“请你们作证,他们都是土匪,炼法轮功没错,他们抓好人” “法轮大法好”。
不法人员们还要带走张立新夫妇14岁的女儿,邪恶之徒孙广范竟恐吓孩子:“你爸爸妈妈别想回来了。”面对昔日温馨如今一片狼藉的家,可怜的受惊吓的孩子把自己关在屋里一天没喝一口水。张立新夫妇在外地读博士的女儿闻讯连夜赶回家。姐姐的学业受影响、小妹妹的生活面临无人照料,姐妹俩顶着种种压力去分局要妈妈爸爸回家。
张立新被绑架到东湖公安分局,被强行按黑手印儿,她不配合,一恶警用拳头猛击其胸部,使其胸部大片青紫、淤肿、疼痛不堪。当日下午她又被劫持到大庆市看守所406监室。她不穿号服、不报号、喊“法轮大法好”。她被强制坐铁椅子上遭非法提审。
不法单位公然绑架张立新夫妇、偷抢其财物后,非但不向张立新夫妇及其家人赔偿精神与经济损失,竟然勒索张立新四处奔波、多方求助的还在读书的两个女儿5000元,才于9月30日将张立新释放。
四、贾君宪、李俊密、袁密、陈庆丽等大法学员的情况
大庆东湖大法弟子贾君宪自绑架之日起,始终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每天两次遭遇野蛮灌食;大法弟子李俊密在邪恶的非法提审过程中,拒绝不法恶徒的一切提问,概不配合。
大法弟子袁密被刑讯逼供、5天5夜被强制坐铁椅子、头套塑料袋、烟熏、野蛮灌食等迫害,现被非法关押于大庆市看守所405室。袁密自被绑架之日,一直绝食抗议非法迫害。
大法弟子陈庆丽被劫持到看守所后一直绝食抗议非法迫害,每天遭遇两次野蛮灌食,被折磨的旧病复发,两次抢救后现被转入“宽松”号继续迫害。
让胡路大法弟子程金芝、东湖大法弟子张秀敏、三厂大法弟子兰素芳、龙凤厂西大法弟子刘丽等还被非法关押于大庆市看守所。
据可靠消息:自10月2日左右,黑龙江省省厅的领导杨××与另外一女领导在大庆市看守所、大庆龙凤看守所亲自非法提审9月23日遭绑架的大法弟子。
望大庆大法弟子发正念清除黑龙江及大庆市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因素。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12/5/67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