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黑龙江、吉林三名大法学员在迫害中去世

【明慧网2005年11月19日】龚新安,男,66岁,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刘河村大法学员。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到蕲春县吴庄看守所关押达6个月之久,勒索罚款1500元才放回家。2001年正月初二深夜在家睡觉,遭恶警陈汉江、张胜绑架,当晚在派出所遭非人的折磨,60多的老人在寒冷的冬天被扒光衣服,强制洗冷水澡,并用电风扇吹。后又劫持到县看守所再次非法关押6个月。因中共邪恶的残酷迫害,龚新安老人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于2003年6月28日含冤离世。

张玉芝,女,54岁,黑龙江省双城市东官镇东官村人,曾经患各种疾病,大夫告诉她不能骑自行车,摔倒了就起不来了。在得大法后,通过修炼,病情痊愈。1999年7.20日遭到当地派出所非法抄家、巨额罚款。在不法人员不断骚扰下,张玉芝出现严重病业状态,于2005年10月9日含冤去世。

郑淑珍,吉林省辽源市职业中学教师,1996年得法之前有糖尿病,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99年7.20以后,单位和派出所不法人员逼她写保证书等,使其受到严重骚扰,病情复发,于2005年10月27日故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