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劳教所遭劫持法轮功学员集体越狱

【明慧网2005年11月21日】2002年10月24日,法轮功学员集体冲出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据悉这是劳教所制度建立以来,首次也是最大的“集体越狱”事件。山东省第二劳教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十大队”被解散,一定数量的干警被调离该“专管大队”,其大队长赵永明、教导员李公明、政委王加永被撤换,多名恶警分别被罚款、调离。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遭强制劳动的时间大大缩短,一些邪悟者开始清醒。

越狱当事人的法轮功学员夏斌全、刘秀军、潘伟友、商伟峰、段德道冲出劳教所大门,跑出七、八里之外,后被恶警开车追上。恶警倾巢出动,并且调动当地驻军(××炮兵师部队)进行搜查。事后夏斌全等上述法轮功学员遭关禁闭、拳打脚踢、电棍、熬夜、挂铐等酷刑,造成身上伤痕累累,其中潘伟友脸上留下永久伤痕。知情者李连生、李长圣、冉详明、季永师、刘洪茂也遭到不同程度的加期迫害。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又称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包括4个分所,据2005年7月为止的不完全统计,被王村劳教所迫害致疯的法轮功学员有8人、致死的有23人。

据明慧资料记载,王村劳教所从2000年9月起按照山东省劳教局的通知,第3分所开始集中关押山东省各县市男性法轮功学员,第4分所开始集中关押山东省各县市女性法轮功学员。王村劳教所至少从2001年起开始利用被其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大量生产奴工产品出口到独联体、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中集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十大队(“专管大队”)长期逼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其它三个队的法轮功学员被劳役的情况基本相同。

2003年10月21日开始,山东省劳教系统统一对信仰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集中洗脑,强制“转化”。其中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将不屈服于暴虐的法轮功学员单独关押在一层楼上,秘密实行所谓“严管”,其手段包括由四人随时监视,被严管者24小时不得说话、不得睡觉……若有人打瞌睡,就被两个人架起来在院子、走廊里跑,被拳击,再打瞌睡,就被摁在水管下用凉水冲头,稍有精神之后,再被罚站。罚站的姿势有“金鸡独立”式,及叫不上名来的各种使人难以承受的姿势。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大”字形铐在双层床上,双脚岔开铐在床腿上,双臂伸开将手腕铐在床的上端。由于劳教所实行消息严密封锁,更多的迫害手段暂时不得而知。

法轮功学员王少清(男,42岁,原德州市武城县二棉厂某科科长)2001年起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迫从早上5:30起床直到晚上10时,除去十几分钟的吃饭时间,不停的奴役劳动。吃的馒头象是豆腐渣,每天两顿菜汤,缺油少盐,玉米粥汤汤水水,早饭一片咸菜,甚至把萝卜叶子洒上一把盐当咸菜吃(10人一小碗),生活差得让人无法想象。王少清要求减少劳工、改善环境时被恶警用手铐平拉式地吊起来毒打,逼其“认错”。王少清出来后继续讲法轮大法好,2003年被非法关押到精神病院折磨一年,造成精神失常,于2005年7月离世。

目前该劳教所仍关押着二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邪恶之徒从精神到肉体的双重迫害,给无数家庭造成巨大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