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媒体既然如此急不可耐的报道此次“自焚”事件,为什么不报道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劳教所、监狱和洗脑班中遭受的残害和虐杀?为什么不报道高蓉蓉女士被龙山教养院警察以电棍电击面部七小时而遭毁容、最终被迫害致死?为什么不报道大连劳教所警察一贯对修炼法轮功的女性进行禽兽不如的性侵犯?这篇报道的唯一目的就是误导读者、欺骗公众,让人们误认为炼法轮功会导致自焚。然而这明显是弱智的谎言。法轮功教人向善,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明慧网也每每指出修炼者在任何屈辱苦难下都要保持理智、爱惜自己的生命。在信仰自由的海外社会、包括同为中华文化的台湾,为什么从来没有发生法轮功修炼者自杀自焚的事件呢?
中共竭力封锁其对法轮功的迫害事实,在明慧网上我们仅能查到有关李晓英女士的一点点信息。明慧网2004年7月27日大陆综合消息报道,李晓英曾被石家庄二监狱非法关押,刑满后仍被劫持,曾被罚款上万元,后被送到所谓的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进行洗脑。大陆监狱的黑暗世人皆知,而这个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更是一个罪恶的法西斯洗脑中心,这个罪恶中心以剥夺睡眠、酷刑折磨和灌输谎言等手段强迫或误导法轮功修炼者放弃并谩骂自己的信仰,对无辜公民进行熬鹰般的肉体摧残和精神扭曲。在该罪恶中心,被逼跳楼者有之,精神失常者有之。李晓英女士的惨剧,无论是中共杀人栽赃,抑或其本人因绝望或被恶人误导失去自控,皆为中共凶残迫害和疯狂洗脑一手造成。一个弱女子,只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就被关押、残害、洗脑而最终凄惨的死去。烈焰焚身,痛何如哉!中共和江泽民一伙的罪恶簿上又添上了血腥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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