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下半年,王明铎回到沧州后,银行工作失去了,爱人也下岗。他先后靠卖书、报,送液化气,种树等微薄收入维持生活。
2005年6月20日,王明铎因讲真象被开发区金岛派出所抓走,恶警并伙同运河分局将其送至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王明铎为抗议对大法弟子这种非法迫害,绝食、绝水。恶警给他带上背铐(两只手背后边用手铐铐住)、脚镣(对待死刑犯也没这么邪恶),并对其野蛮灌食。2005年6月底正是沧州最热的几天,气温接近40度,恶警给他灌的食物中放很多盐,使他难受至极。并强迫他每天在地下睡觉,不许上铺上去。并且恶警又指使犯人治他,本来他一直戴着背铐、脚镣很难受,犯人又坐在他腿上压,使他腿部受伤。在承受了15天的折磨后,在家人和朋友的强烈要求下,恶警被迫放人。回来后由于他的手机、皮带及零用钱被恶警非法扣押,他就找到运河分局刘坎华,分局说在金岛派出所,到金岛派出所说在分局,就这样推来推去,本来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们却私自扣押不给。为了讨回自己的东西,他又一次找到运河分局刘坎华,这次刘坎华急了,东西不但不给还威胁他:“以后盯着点。”
2005年11月23日晚,王明铎从家刚出去10几分钟,就被恶警绑架(当时正被他家邻居看到)恶警造谣说他散材料从署西街这头散到那头。实际上从他家出来到署西街这头到那头,10多分钟根本走不到。25日就匆匆把王明铎送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了。
主要责任人:
沧州运河区国保大队:刘坎华(正队长)非法主抓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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