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彪,男,54岁。妻子大法弟子杨丽范被迫害致死后,2003年至2005年,让胡路区派出所(现在的让胡路公安分局),经常骚扰他家,无论白天晚上经常来敲他家门,使已被害得孤身的他更增加了精神压力,使他生活在紧张的气氛中。
6月3日下午3时左右,王自彪正在家洗衣服,他到阳台晾衣服,发现下面有两个警察在看着他。他回到屋里后,又发现他家走廊门口有一帮警察在偷偷地撬他家的门。撬开门后,这帮警察闯进来,进屋就抄家,抄走师父法像、手抄本《转法轮》和3本大法资料。恶警把家中的物品扬得满屋都是,把床还弄坏了,然后把他架到楼下。在他本人不在室内的情况下,警察又在他家抄了半个多小时,后把他押到让湖路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的库房里,警察往从王自彪家抄来的物品中放了几样东西,其中有几本《九评共产党》。就这样把这些都记录成是从王自彪家抄来的。
6月4日下半夜2时多,恶警把王自彪绑到龙凤看守所。据说,有几个恶警是大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他们强迫王自彪站了7个多小时,第二天开始刑讯逼供,逼他说出《九评共产党》的来源。他们把王自彪扣在铁椅子上四天四夜不让睡觉。先蒙上双眼,一个恶警按着不让动,两个恶警看着,整个晚上用三盒烟熏他,还用破布麻绳点火烤他,长达几个小时。后被看守所值班的发现,把姓刘的头叫出来,“说你们在这点火,失火算谁的!赶快给房间打扫干净。”王自彪就这样被折磨了一夜,致使全身发抖。
恶警又将塑料袋套在王自彪头部,窒息他,接着又给他抢灌了半瓶加药的水。过了十多分钟,一群恶警一起打他的头,象下暴雨一样,当时把王自彪打得什么都不知道了。过后又有一个恶警说:“把你打死了,火化掉,我照样当我的警察!”王自彪说:“你说了不算。”恶警又用矿泉水瓶子打王自彪的头。
到第五天上午,警察还边说边打,把王自彪的头打破了。过了好几天,头部的肿块都不消。这时王自彪整个人脱象了,眼睛也肿了,已近奄奄一息,恶警们才停手。在这五天中,恶警倒班迫害王自彪,不让王自彪睡觉。恶警换着班睡,到吃饭时他们就去买饭,还说这个月上面又给了一千圆费用,不吃白不吃。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12/31/68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