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610歹徒及公安局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2005年2月19日】

* 610办及公安局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

从99年7.22以来,区610公安局内保科以梁少峰科长(现已调戒毒所)杨丽虹、周钢等紧跟江××、罗干做帮凶,明知道法轮大法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可是他们为了讨好上面,昧着良心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判劳教,表现得十分卖力而又愚蠢可怜,并且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陆海云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劳教,送到广州槎头劳教所,花都劳教所进行非人的折磨,使这些修炼人及家人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为了达到其邪恶目的,这些恶徒无理迫害外来打工经商的法轮功学员吴世宇、阿华等,使他们无法做生意;随意的把保险公司员工古秀芳几乎是连续三次绑架到拘留所进行折磨,非法抄家象土匪式的乱翻拿走大法书籍、家用电器。他们还指使各派出所不断的恐吓威胁外地户口的大法弟子,赶他们离开本区,使他们的工作、生活受到严重迫害。

洛溪新城的法轮功学员丁满菊(退休职工)老人已七十多岁了也不放过,绑架到拘留所、广州法制学校进行精神迫害和折磨。一位都八十多岁的老年男学员,恶警们把他绑架到拘留所迫害,后经家人严重警告:老人被抓进去之前是好好的如果出了什么问题你们要负全部责任。恶警心虚了才放人。

这些恶徒非法绑架法轮功学员陈爱玉(退休职工)后,还不让她家人知道,她丈夫每个月都去问人在那儿?几个月后家人气愤了追问要人,恶警竟无耻的说:“拿几千元钱来可能告诉你下落。”

陆海云(永大集团职工)2000年被非法判二年劳教,期满接着送广州法制学校洗脑继续迫害至今。

2000年5月以梁少峰为手的八、九个恶警,到珠江电厂生活区非法绑架兰韶美,她的丈夫说了几句公道话,也被他们绑架。

* 利用职权强奸民意灌输谎言和仇恨

610办及公安局等邪恶之徒还利用本地番禺报、电视台进行恶毒攻击法轮大法,诽谤栽赃法轮功创始人,用谎言误导本区不知情的民众,使一些不了解真象的人们被谎言蒙骗而误解大法。

2000年这些人在禺山宾馆办洗脑班,挥霍人民的血汗钱,十几人吃住全部公费。2001年3月搞诽谤大法讲座,把谎言仇恨散布到学校毒害师生。

2003年初他们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到广州法制学校继续精神迫害,有两人非法判劳教,这又花去几十万人民的血汗钱。

在此劝告一些不知情况的执法人员,不要盲目听从,他们的命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轮功、法轮功修炼人所作所为没有一条是违反国家《宪法》、《刑法》的。在不久的将来,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都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