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2日因为发送法轮大法真象资料,刘建国的爱人王爱芳、刘桂华(次女)被8511农场公安分局陈向军及8511农场610办公室主任肖志忠为首的不法之徒诱骗到8511农场公安分局拘留。4月13日,他们被转送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看守所;同样原因4月21日,刘建国的长子刘启良、长儿媳张秀英在家中被强行带走。拘留通知书一年后才下发亲属,拘留日期却是以5月12日为准。
2002年12月,牡丹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在以前法院答辩未果的情况下,任盈武对上诉四人公开强判有罪。其中刘桂华被判四年,刘启良被判三年半,王爱芳、张秀英分别被判三年。
刘启良被送到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14监区,长期被迫在化工有毒缺乏相应保障的工作环境中超长时间劳作,对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眼红,耳背,腿拐,驼背)此后亲属多次探监未能相见,一双儿女成了弃儿。
刘桂华、张秀英、王爱芳被送黑龙江女子监狱。刘桂华、张秀英现在在5监区,刘桂华已被打成轻度耳聋。王爱芳在8监区,王爱芳从2002年4月12日至2005年5月11日期间的工资全部被8511农场610办公室负责人及8511公安分局取走。
8511农场610办公室、公安分局及相关个人(肖志忠、陈向军)作为迫害元凶其罪难逃;由于任盈武的错判造成了四位学员的直接伤害后果,为此任盈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牡丹江农垦中级人民法院任其发生,并在媒体上公开报道,为此法院有连带责任。他们应同牡丹江监狱、黑龙江女子监狱就其对刘氏一家造成的伤害公开道歉、赔偿。
近日受害人家属去要人,请大法弟子正念加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