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初的一天,劳教所4大队2中队的警察刘秀敏给李秀敏的母亲打电话,说李秀敏要起诉,要家里送钱去。当天下午李秀敏的母亲把300元钱交给了队长刘俊玲,并问是否需要家里帮忙。刘俊玲说一切由他们办。
过了几天李秀敏的母亲打电话打听起诉的情况,姓杜的管教接的电话,回答说他们给办了,新华区法院不接,说法轮功的事一律不管。你要想给她办,你就来,只剩今、明两天了。
第二天李秀敏的母亲去找劳教所,它们避着李秀敏的母亲嘀嘀咕咕,见她靠近,斥责着让其离开。李秀敏的母亲要李秀敏的申诉书,它们推三阻四就是不给。
李秀敏自被抓后,一直遭受着残酷迫害。现在还在严管之中,任何人都不让见,两个包夹寸步不离,吃饭、喝水都不让出屋。
4大队总机:0311-7777689
管理科7777689-663(姓苗的、姓杜的)
2中队7777689-666-8402 队长刘秀敏、刘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