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早上九点钟,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庭,由副审判长杨振兴主持非法审判。为大法弟子辩护的是两名女士,是大法弟子的亲友,分别姓李和刘。
林武勇和张文学被带到现场,即当众高喊“法轮大法好!”随后,张文学便向杨振兴等人说明他和林武勇在看守所遭毒打,要他调查此事并主持公道。杨振兴却不辨是非,当即威胁张文学“没有证据,不要乱说,”不让张文学讲下去。
作为大法弟子辩护人之一的刘女士,一开始便以正念正视杨振兴,杨振兴因惧怕刘女士的威严而在刚刚开庭时便叫法警将刘女士推出门外,借口是刘女士在看他。刘女士当庭辩解,还是被推了出来,还不让在观众席位坐或站,只能在大门外远远看着。
杨振兴如此粗暴野蛮流氓的行为,剥夺了大法弟子的辩护权,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而且作为审判官,当庭阻止辩护,性质恶劣,形象败坏。
据目击者称,非法审判不了了之,退庭时,杨振兴的双手一直在发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