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D在声明中,再次强调了中国法轮功学员被严重迫害的情况,列举了中共当局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与迫害。同时介绍了近年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高级人权专员所采取的行动。
IED在声明中指出“国际社会通过很长的时间已经了解到,中共当局无视要求改善其人权状况的呼吁,继续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国还存在其它需要关注的紧迫性的人权状况,中共当局也同样藐视国际和联合国人权机构。”
“如果中共当局继续藐视国际人权标准,国际社会,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开始,必须制订实行一系列的相应步骤。这些步骤应该针对中共当局,包括政治上和外交上的制裁,暂停外国军事或其它方面的合作,抵制中国产品,(特别是那些在劳改营或其它拘留设施生产的),和其它类似的行动。应当注意采取这些针对中共政府的制裁措施不是让普通民众承担过度的负担,而是为了促進民众了解国际人权标准,并就地组织行动以迫使中共当局服从国际人权标准。”
“最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敦促所有国家应采取更加果断的行动保护法轮功学员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免受来自中共当局及其附属机构如媒体、商业、企业、学校、大学等的直接或间接的迫害或恐吓。参与迫害的外交官应被要求离职。各个国家与中共当局的双边关系的方方面面应取决于中共当局是否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在人权问题上整体的重大改善。”
(法轮功人权组织供稿)
附声明全文如下(译文):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61次会议
议程第9条
关于世界各地践踏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问题
中国人权问题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撰写及提交
1.自2001年以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一直密切关注中国法轮功学员的境况。法轮功是一种身体和精神的修炼,他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这几年当中遭到中共政府的残酷镇压。部分由于中国人民健康水平的明显下降,从20世纪79年代起,中共当局就允许“修炼”以一个新名称“气功”,从新進入中国。法轮功由1992年开始传播,并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大量民众受益。可是中共政府一直都在监视着这项广受欢迎的运动。在1999年7月突然发动了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残酷镇压,并延续至今。
2.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认为,对法轮功的镇压是来源于中共的政治斗争,不断上升的党员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被中共视作一种对其控制政府的威胁。为了掩盖这些真正的原因,中共当局将法轮功歪曲为对中国社会有害的邪教。前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江泽民亲自指挥了这场镇压,并将镇压带到外国领导人和国际媒体面前。
3.我们很高兴的注意到,许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特别人权调查专员,和“非法拘捕”工作组在其报告中都谈到了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杀戮、监禁、酷刑折磨和迫害。例如,“非法拘捕”工作组发现,在他们所处理的许多案例中,法轮功学员被随意的监禁。他们发现,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持中共政府认为法轮功是暴力信仰的这一观点,相反的,他们认为法轮功是一种修炼,而且应该完全受到人权宣言中第18条和第19条的保护。在2004关于“酷刑问题”的报告中,特别人权调查专员列举了100个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和被致死的案例。在关于“随意处决,未经审判致死”的报告中,特别人权调查专员在连续几年中报告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在监禁期间被致死亡的案例。上一任和现任的关于“对妇女暴力”的特别调查也以相似的方式报告了许多关于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最后,关于“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特别报告员也报告了对法轮功学员非常严酷的镇压,并和其他特别人权调查专员一起联合处理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4. 不幸的是,中共政府仍在继续对法轮功和其学员的严酷镇压。由于此项原因和其它在中国发生的严重的人权问题,作为“加强法制工作”的一部分,人权委员会高级委员办公室发起了一个有关中国的计划。此项计划已经举办了多次对警察和其它有关人员的培训班和短期课程,包括在2003年9、10月间,与16位监狱管理人员在日内瓦举行的圆桌会议。但是,中共政府似乎无视于人权委员会高级委员办公室对他们所提出的建议和技术支持,也无视于委员会工作小组和特别人权调查专员所提出的要求。
5.我们曾经就大量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发表过评论,这些案件包括至少1400例在关押期间被致死亡案件,大规模非法抓捕(其中包括2003年超过5000名学员在长春被逮捕),和大约60000人被监禁的案例,这些被监禁的人中的大多数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虐待。联合国的人权监督机制处理不了这么大量的案件,尤其是在中共政府拒绝停止镇压的情况下。我们认为,由于在和其它国家的双边或多边关系不会受到任何损伤的情况下,中共政府正在更加肆无忌惮的蔑视和挑战联合国。
6.我们也对中共政府不停的骚扰和攻击中国以外的法轮功学员事件感到不安。骚扰和攻击在很多国家都曾发生,其中包括,冰岛,德国,澳大利亚,俄国,罗马尼亚,泰国,柬埔寨,南非,加拿大和美国。中共外交官员甚至在加拿大国会大楼前攻击一位加拿大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Rob Anders)。安德斯议员报告说,当一名记者试图拍摄当时的现场时,中共外交官员试图抢夺他的照相机,并试图驱赶他离开。安德斯议员还说到:“如果他们认为,在加拿大的土地上,在我工作的地方─加拿大国会大楼前,他们可以这样对待我而没有事,你就可以想象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他们是怎样对待他们的人民的。他们还对加拿大的自由媒体的记者发号施令。”
正如我们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中所说,2004年6月,一组在南非访问的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中共政府雇佣的枪手的袭击,其中一人受伤。在美国发生的攻击事件包括威胁法轮功学员所参与的,播放中国传统艺术的华语电视台新唐人电视台。2004年11月24日,华尔街时报曾报道过一件案例:中共驻洛杉矶领事馆曾写信给一名法律教授,警告他不得在新唐人电视台的一个节目中露面。这个节目披露了一系列中共外交官员攻击美国媒体的反法轮功事件。中共外交官员还在领事馆内散发反法轮功的材料。由于在美国发生的中共官员及其代理威胁和暴力事件是如此之多,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会一致通过一项决议案,要求中共政府停止一切在美国和中国国内的针对法轮功的行动 。
7.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高级专员所采取的行动,以及美国国会通过的决议案都是很重要的举措;然而,这些都应与让中共承担严重后果相结合。国际社会通过很长的时间已经了解到,中共无视要求改善其人权状况的呼吁,继续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国还存在其它需要关注的紧迫性的人权状况,中共当局也同样藐视国际和联合国人权机构。本组织也一直提出以下的人权状况:在西藏和西土库曼斯坦的镇压,反对“民主”运动,严厉压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等。所以,如果中共当局继续藐视国际人权标准,国际社会,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开始,必须制订实行一系列的相应步骤。这些步骤应该针对中共当局,包括政治上和外交上的制裁,暂停外国军事或其它方面的合作,抵制中国产品,(特别是那些在劳改营或其它拘留设施生产的),和其它类似的行动。应当注意采取这些针对中共政府的制裁措施不是让普通民众承担过度的负担,而是为了促進民众了解国际人权标准,并就地组织行动以迫使中共当局服从国际人权标准。应当注意避免纵容中共政府,譬如允许中共当局主办奥林匹克运动会,除非中共当局在人权问题上有实质性的改進。在中国人权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之前,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呼吁国际社会抵制北京奥运会。
8. 最后,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敦促所有国家应采取更加果断的行动保护法轮功学员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免受来自中共当局及其附属机构如媒体、商业、企业、学校、大学等的直接或间接的迫害或恐吓。参与迫害的外交官应被要求离职。各个国家与中国的双边关系的方方面面应取决于中共当局是否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在人权问题上整体的重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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