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违心的写下所谓“悔过书”之类的东西时,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耻辱,什么是活着形如行尸走肉。而我在劳教所中的表现,那种软弱,不能誓死捍卫与证实大法的表现,使自己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痛心的污点。
2000年5月27日,桥头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留我们10名大法弟子,拘留伙食费每人收170元,而实际伙食费120元(吴强收)。2001年3月警长陈仲说什么“你们每个人必须得交刊物费100元(2人份是200元,钱在他手里)”,无收据。
2001年3月,我在被当地派出所关押期间,警察解本重将我的双手铐在背后,铐在暖气管子上,然后揪住头发打左右嘴巴子,边打边骂,说什么“我非打死你”,打累了用手枪触我的胸部。
2001年11月27日,我被关入本溪看守所,2001年12月25日被劫入马三家教养院,在教养期间,警察为逼迫我写三书,分别先后采取了不同的迫害方式。警察关丽英刚开始以伪善来对待,后来不准我睡觉,蹲在地面小瓷砖方块内,蹲30余小时,承受到了极限,全身重量全部集中在两脚上。蹲多次,还有站立、盘腿同样不准睡觉,盘腿坐时用警绳几个人捆上,两个胳膊捆在后边,坐瓷砖上,时间长了又疼又胀又困又闹心。
为了进一步施行迫害,2003年12月1日,恶警关丽英把我关到直属队,每天早不到4点半起床,5点开始做工,一直到深夜,甚至到后半夜1点半。平时不准到食堂吃饭,不准买东西,不准接见,每天只能睡3小时左右。
在僻静一楼库房里,邪恶之徒万泽平、江荣、孙玉福、王一伟、张永爱、王美华等对我进行暴力洗脑,打的我眼前冒金星,有时眼前黑,第三天,我感觉头疼、胀。第四天、五天眼睛睁不开,眼皮和脸头部肿的变了形,它们又扬言胡说炼功炼的结果。恶警王副所长用电针刺我,几个人按住我,刺了一晚上,被刺的右手腕肿了一个硬疙瘩,密密麻麻的针眼。
12日早5点,在老地方库房,恶人王一伟、李艳玲等人一入屋王就动手打,用拳狠狠的打我的后腰背,揪住头发打,并用脚踹裆,(它们几个都是年轻力壮)把我踹推倒在地,恶警李艳玲穿着黑高跟鞋,踩住我的右手背,另一人踩住我的左手背,有的揪住头发,捏住鼻子,捂住嘴,还有的按住我的双腿、脚,还有的扒鞋、扒裤子,掐大腿,掐两腋下等处,上嘴唇被掐破、肿,腋下被掐肿,又青又紫,胳膊、手都不敢活动,后背被打的一块块青,当时只觉得眼前冒金星、恶心、头晕、头鸣,当我清醒时,睁开眼,它们把我拽起来,江、孙等用废报纸将写好的纸条往我身上挂,用圆珠笔往脸上写字,恶警抓住我的手写……,我违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桥头派出所:电话0414──2636232
警长:解本重 宅电0414──253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