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劳教所指使刑事犯迫害大法学员

【明慧网2005年3月8日】佳木斯市劳教所八中队,37人挤在一个寝室,6个人坐班,两个人一组一天24小时监视大法学员。她们多数是卖淫女,没有任何道德规范,语言低下,粗鲁,多次抢大法学员的经文。卖淫女刘华多次打骂大法学员,干警反而袒护她。一月底,干警张小丹值班的一天晚上找刘华说:又和谁打仗了,有人告你状了。然后给了刘华一盒饭。

2005年2月16日早晨5点30分左右,刘华对打扫卫生的大法学员赵秀云破口大骂,谁劝骂谁,刘华象疯了一样操起地上的满满一盆喂猫水泼向赵秀云,又在冲厕所的水桶里舀了一盆水泼向她,赵秀云的上衣湿透了,在场劝阻的徐洪珍从头到脚被泼得全是水,棉裤湿透了。刘华一边泼水一边尖叫着,干警周佳惠在旁边根本不管。刘华又冲向寝室,对着屋里二十多人大叫大骂大法学员。大法学员齐声呼:法轮大法好!喊声冲破了地狱般的劳教所,刘华用被蒙住头再也没吱声。对她这种卑劣行为,大法学员集体绝食两天。刘华勉强认错,绝食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