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是慕名给您写这封信,虽然从未见过您,却早闻您的大名,您对职业忠心耿耿,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使人佩服。我给您写这封信,是出于对您的信任,并想委托您当我的辩护律师为我伸张正义。
我叫王影,女,44岁,是法轮功修炼者。家住安徽省临泉县新华书店院内。
97年初,因丈夫有病,才有缘喜得大法。当时我丈夫已卧床两个多月,大小便失禁,双眼几乎失明。正想送他到北京或上海治病的时候,经友人介绍学了法轮功。开始炼功时他不能站,只能坐在板凳上学。学功一个星期后他就不尿床了;一个月后他能走路;半年后他能骑自行车,一只眼能看书,又可以上班了。是法轮功给了他重生,是李洪志师父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给了我们这个完整的家。
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我去北京上访被邪恶迫害抓捕,被非法拘禁在临泉县看守所半年,最后家人被邪恶敲诈一万九千元,才把我要回家。
2001年1月22日,我又被非法拘禁,被临泉县那些不法人员非法判刑3年,一直非法拘禁在临泉县看守所。在这三年中,受尽非人折磨,左腿被原临泉县看守所所长吴广杰打伤至今还没有恢复(吴广杰遭恶报在04年7月份被逮捕,关押在界首市看守所)。那些不法人员为了侮辱法轮功,企图从精神上摧毁我对法轮功的信仰,在02年10月份把我捆绑起来,挂牌子在县城大街上陪审游街。在游街时,我不配合他们,被他们拖在地上拉,衣服和身体被邪恶拉破。
在这三年中,家人给我存入看守所买日用品的钱被他们私吞;不让吃饱饭;不让炼功。为了阻止我炼功,以吴广杰为首的五个男人把我强按在地上,揪着头发,脚踩在身上,拧着胳膊,强迫给我戴脚镣,坐老虎凳48小时。一次我被他们折磨得无法吃饭,他们竟用两把大铁扳子撬我的嘴,把扳子往喉咙里插,拧着我的鼻子,强行往我嘴里灌食,名义上是让我吃饭,实质上是酷刑折磨。对待法轮功学员,“打死的算自杀”,所以他们肆无忌惮残酷迫害。三年中,临泉及阜阳地区以戚成刚为首的这些不法人员,为了打击我们对法轮功的信仰,用尽了招数,使我们大法弟子受尽了折磨。
口口声声喊是社会主义国家,口口声声喊宗教信仰自由,口口声声喊维护人权……,试问我们修“真善忍”的好人,的信仰自由和人权在哪里?我们有的只是精神与肉体遭受的各种酷刑。执法者早就不在维护法律,而是在践踏法律,亵渎法律。
04年4月7日,我从店里回家,刚到家大门口,遭到临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玉民与几个恶警的非法强行绑架,被关在东关派出所。趁他们不备,我正念走脱,不得不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2004年9月24日,我到一亲戚家,再次被强行绑架到阜阳外商俱乐部宾馆软禁。至9月25日下午又被临泉县公安局黄宗勤,陆迎超绑架至临泉县看守所,非法拘禁两个多月。12月3日又把我绑架到阜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律师,我们修炼人炼功无非是要有个好身体,做个好人,却遭受到如此残酷的迫害,公理何在?我相信您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律师,愿意为我伸张正义。如果您现在出于各方面的压力,无法为我辩护,我也不会有什么怨言,因为这一切都是那些邪恶之徒造成的。我衷心的希望您能够看看《转法轮》,了解了解真象,这对您的工作、健康以及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带来莫大的好处。
祝你
工作顺利, 身体健康。
大法弟子:王影
05年2月27号于阜阳看守所B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