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对比是缺乏根据的。
第一,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游行示威的权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游行许可的申请绝大多数都能被批准,包括白宫附近,甚至总统车队途经的路线,都能允许人去示威。
中国宪法中规定百姓有言论和游行示威的自由,却几乎没有几个示威的申请真正批准过,除非权力集团为了自己的目的而需要人们去游行示威,其实这时它也不需要你去申请了。
第二,美国总统就职典礼时,抗议活动是经常发生的,大家各行其是,互不干扰。美国总统决不可能发布取缔或镇压令,真发布了,他也就当不成总统了。布什在2001年就任第一任总统的典礼上,在白宫附近有近10个团体组织的两万多人举行抗议活动;在他的第二任总统就职典礼上,更有人在他的车队路过时进行“抬棺”示威。这些示威者并没有受到美国政府的任何镇压,总统也没有搞“秋后算账”。
第三,“4.25”并不是去游行示威。如果要从法律上较真,“4.25”是法轮功学员自发的到位于中南海附近的国家信访办集体上访,这是不需要申请许可的,上访也没有人数的限制,而且当时学员站队和排列位置都有警察在现场安排。法轮功学员上访完全是出于对上级领导的信任。在文革以后,为了处理大量的冤假错案,从中央到地方的“信访”部门应运而生,负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4.25”上访其实是法轮功学员多年来为争取宽松的修炼环境持续上访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而已。
第四,“4.25”发生的背景是法轮功学员的修炼环境受到某些职能部门的骚扰,大法书籍被禁止出版,媒体上歪曲事实攻击法轮功,甚至公开出现抓人打人的恶性事件。在中国大陆,受害群众如何对待面临的错误对待呢?中国百姓特有的做法就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希望作为父母官的上级领导来给百姓做主。
用平常心看“4.25”,不过是一个很具中国特色的民众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寻求上级领导主持公道的上访事件。“4.25”上访在当天得到妥善处理,国务院总理责成信访办的负责人出面接待处理,无辜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获得释放,政府听取了学员允许出版大法书籍和给一个宽松修炼环境的要求。事情圆满解决,上访的学员很快和平散去。
人们去白宫示威,美国政府不会镇压;万名法轮功学员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当时的总理也没有说要镇压,而是采取明智态度做了合理解决。
真正发动镇压的,是急于树立权威、妒忌法轮功创始人有那么多信徒的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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