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恶警对陈敬儒的野蛮电刑摧残

【明慧网2005年4月24日】陈敬儒,女,42岁,大法学员,原伊通县粮食收储公司的会计。1999年10月25日半夜,伊通县公安局政保科将陈从父母家非法抓捕,关入伊通县看守所。1999年11月15日陈又被绑架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每天15─17小时的苦役,随时随地遭到恶警管教和其它类劳教的侮辱、谩骂,拳打脚踢。

2000年6月末,陈因为传递经文,三大队的恶警副大队长席桂荣和恶警管教金丽华,把陈叫到管教室,她俩各持一个高压电棍一边用电棍往陈脸上打一边追问经文。直到看陈态度坚决,不会追查出结果,才骂骂咧咧的停手。这一次陈的脸、脖子都被电得红肿,起了很多大泡。

2000年8月中上旬一个下午,因陈拒绝转化,恶警把陈送到六大队一小队。到那这后,她们先用一帮又一帮的邪悟者围攻陈,陈坚决不念,邪恶一看车轮战也不起作用就改变了方式。第三天上午,陈被叫到管教室,管理科长岳君和六大队长李红在屋里,办公桌上摆着二个高压电棍。岳君、李红就发疯似的电陈,陈被电得蹦起来,头发大多被电焦了,脸上红肿并起了大泡,屋子里头发和皮肉烧焦的味呛得陈嗓子直冒烟。岳君又用电棍猛电陈的嘴唇,陈的嘴唇被电得肿得很高,上唇紧挨到鼻尖,嘴唇被电得不由自主的动着。后来李红只是一个劲的电,陈的手臂、肩膀、脸、脖子多处都遭到了电击。大约电了二个小时,岳君出去叫来六大队四五个女管教,除了一人轻轻用脚趟了陈一下,其余的一齐对陈拳打脚踢,有的狠命抽陈的耳光,有的用脚使劲踢陈。岳君更是疯狂,失控的抽耳光,用拳头狠狠的击陈的前胸,接着,她又抓住陈的衣服把陈的头狠命的往墙上撞。

二次对陈的电刑迫害后,她们又采取多方面的迫害:不让陈家人接见,不准许陈洗澡,不让陈订吃的用品……。2000年9、10月间,席桂荣副大队长和带队管教臧丽体罚陈,强迫陈每天蹲14至15小时,并授意其它劳教监督,稍微一活动即遭谩骂,蹲一会儿就双腿酸痛直冒热汗,时间一长,更是难忍。起床上厕所时都不敢走路,也不能保持正常的走路姿势,就这样体罚陈四十多天。后来有几天让陈到院子里干活,中午回来,其他人可以上床休息一会儿,邪悟的于某某不让陈上床,还逼陈蹲着。几天过后,她们一看这一招也不灵就不了了之。

打也不好使,罚蹲也不起作用,恶警在2000年11月17日又对陈进行更为残酷的第三次电刑迫害。那天上午九点左右钟,王丽华管教把陈叫到管教室,王丽华和席桂荣上身穿黑色羊毛衫,下身穿蓝警裤,席桂荣让在管教室做缝纫活的朱立杰(一个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出去。席桂荣让陈背监规,陈背不下来,席桂荣与王丽华各持一个高压电棍电陈。陈的脸、头、脖子、肩和后背都遭到了疯狂的电击,陈被电棍电得弹起很高,拖鞋也甩很远,陈手本能的往外推电棍,她俩就把陈手反铐在身后。本来在门口电陈,不知怎的陈一下弹到里边的床跟前,席桂荣就往外拽陈:“往外点,别喷出血了,弄脏咱们的床。”电棍啪啪作响,毛发与皮肉烧焦的混合味充斥着管教室,陈整个人被打得象扎猛的鲤鱼一样,曲曲弯弯。这场疯狂的电击持续二个多小时,陈的头发大部份被烧焦,头皮电起了很多大泡,脸和脖子严重红肿变形,脸和脖子后面都是大泡,脖子前边电起了密密麻麻象黄米粒大小的脓点,后背被电黑,整个上身肿胀变形。

大约过去一个多星期,陈才基本上消肿,才又能看清陈的本来的面目,但后背的剧烈疼痛持续一个多月。脸上和脖子上的泡痂脱落后,陈的脸和脖子的痕迹有很长一段时间还在,头皮上的泡结痂后带下很多头发,后来导致陈从2001年春开始大面积脱发,原来的头发陆续都掉了。(现在陈已不用戴假发了,头发全都长出来了。)

2001年10月6日,陈被无条件释放,这一次本来是一年教期,邪恶的劳教所给陈加期346天。

2002年3月18日,陈再次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因陈是戴假发套去的,当时医生检查时未发现,所以臧丽就让陈写清脱发的事,并没收了陈的假发套。陈就很客观的分析一下原因──很可能在劳教所遭三次电刑的强刺激造成的,再加上劳教所环境恶劣,心情长期压抑……臧丽看后大怒。

2002年4月份,陈抄写经文被发现,恶警臧丽、王晓兰、席桂荣把陈叫到管教室一阵拳打脚踢。

2002年8月,因陈拒绝穿劳教服,恶警臧丽把陈衣服全都锁起来逼陈就范,陈仍不穿,她就伙同恶警王晓兰、六大队刘管教,还有几个劳教强行把劳教服给陈缝身上,用几个劳教人员轮流把住陈的手,陈拒绝到食堂吃饭,她们就派四个劳教抬陈去。陈第二次被绑架到劳教所被非法判一年的教期,但又延期了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