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59岁大法学员刘桂香遭迫害去世

【明慧网2005年4月26日】山东潍坊市大法学员刘桂香长期遭受骚扰、惊吓等迫害,致使心脏病复发,于2004年农历九月初五含冤离世。潍坊市已经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30多名。

刘桂香,女,59岁,1996年有幸得法,未修炼前曾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肾虚等多种疾病,修炼后几乎各种症状全没有了,后因到北京上访,于2001年农历8月15日左右被镇中共干部非法抓捕,遭到野蛮殴打并处以罚款等,因长期遭受骚扰、惊吓等迫害,致使心脏病复发,于2004年农历九月初五含冤离世。

潍坊610头子宋继武与潍坊劳教所密谋,于2001年3月15日,利用潍坊劳教所的恶警与犹大这两股邪恶势力,在潍坊劳教所内举办了一个迫害潍坊市大法修炼者的洗脑班。刘桂香等100多位大法学员在洗脑班里受到过残酷的迫害。该洗脑班由副所长邹锦田直接参与,二大队的大队长丁桂华直接布署迫害,副大队长徐士敏具体负责,恶警朱伟乐、刘建光、宋某、刘某等参与。被非法抓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交纳生活费、住宿费、转化费等,少则几仟元,多则数万元。

迫害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大法学员被绑架进入劳教所后,被“陪护人员”严密监视(室内设监视器),行动被限制,实施24小时监视。并由恶警强行灌输歪曲诬陷大法的谎言及“不转化就判劳教”的威胁言论。接下来犹大邪悟者反复灌输自欺欺人的谎言。

2、不写悔过书之前一律不准睡觉(有的连续五六天不让睡)。恶警与犹大轮班连轴转,多种形式反复洗脑。直至法轮功学员折腾得神志不清时,再诱迫他们看诬陷大法的录像。

3、对于坚定的大法学员,恶警们在摧残本人的同时,唆使大法学员的亲人给学员写信,用亲情施压。有的炼功人对恶徒们的暴虐行为以绝食表示抗议,他们便采取强行灌食进一步实施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