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8日中午,部份芝加哥法轮功学员28日下午来到新加坡驻芝总领馆前,抗议将新加坡将两名法轮功学员治罪,横幅上写着“新加坡不要当中共的走狗”字样。在中国底层民众积极争取自由,百万民众退党的大气候下,新加坡当局的做法实在不合时宜。法轮功的律师TERRY MARSH表示,法律应该是保护人民免遭犯罪袭击,保护言论自由。
法轮功的诉江律师TERRY MARSH在致新加坡领馆的信中写道:新加坡是法制国家,法律应该是保护人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警察的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免受犯罪的袭击。而抓捕两名传播法轮功真象资料的女学员,警察的做法妨碍了新加坡人民了解真象,显然是违反了新加坡的法律。同时,她也在信中指出,在世界上的民主国家和人权组织纷纷通过决议案,同声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之际,新加坡的做法是在国际上把自己孤立了起来。
抗议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位印尼华侨陈先生,共产党执政后,他随父从印尼回国,他说,当年一腔热血要报效祖国,后来发现,共产党将祖国概念偷梁换柱,致使他和他的父亲都遭到了迫害,两代人被骗。他还表示,希望新加坡政府在面对超过百万人退出中共组织,中共高官也纷纷卷款外逃,中共败象尽显的情况下,抵制来自中共的诱惑,尽快正确解决此次将法轮功学员判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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