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训话
刚进入双口劳教所二中队,就被那恐怖的场景所笼罩。警察手拿着警棍、电棒叫骂声不绝于耳。更可怕的是中队指导员甄润仲的训话,手指着劳教人员说:“你们是耗子,我们是猫,我把你们逮着,慢慢的玩你们,把你玩死,然后再吃掉。你们看见这个大院了吗?现在已经埋了四个人啦!你就是第五个,把你整死埋在大院内,然后通知你的家属,就说你已经越狱逃跑了,并下通缉令追拿,叫你家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是劳教所吗?这不是魔窟吗?叫所有在场的人听了都不寒而栗。
二、“闯关”
第一关,过轮;凡新到该所的人员,被拉到厕所后,拳打脚踢、木棍加身,这就是所谓的“下马威”。
第二关,体罚;跑步叫你跑的肚痛恶心,上气不接下气。站姿站得你腿肿似树,行走困难。
第三关,熬夜;每天都得子时以后才叫睡觉,凌晨四点多钟就得起床。平时稍有瞌睡就会被拳打脚踢。
第四关,干活;该所人员劳动强度很大,每天干活不是按国家规定的6小时,而是按他们规定的定额,按照定额强劳力、快手都得从早6点干到21点才能完成。而那些手慢的和老弱病残人员则是通宵达旦。记得有一个叫武战磊的小伙子,长得帅气被警察看上了,开始叫他去伺候他们。干了几天后警察叫他每月交给他们二百元钱,由于他不是本地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交钱。随后就被弄到炊帚班绑炊帚。由于定额高,他无法完成,于是就不叫他睡觉,整天整夜的干。到后来累得不行,刚一打瞌睡,就被监管的人用木棍打,用凉水冲。眼看着小伙子在消瘦,脸色发青。就这样被折磨了将近三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感受到上床睡觉是什么滋味,幸亏赶上农历新年,放了三天假,才算救了他一命。
第五关,厕所;每天去厕所是有时间的,在这期间无论有什么特殊情况都不准去厕所。有一天,一个叫吴国圆的劳教人员,由于肚子不好多次要求去厕所,他们都不答应,最后因憋不住,而拉了一裤子。有时警察为了整人,到了时间也不叫去厕所,把大家憋得面红耳赤,他们却以此为乐。
三、暴敛钱财
劳教人员成了警察的摇钱树,不管是生活用品还是食品,都得用高于市场2倍的价格购买。想干点轻活、好活,交二千元;想干个摊长,交三千元;想办个绿卡,交四千元。而且每周回家回来时都必须买烟买酒带好吃的给警察。有一个叫王忠的劳教人员,在伺候警察期间,为了讨好他们能早点回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花去了一万多元。
有一个姓李的小警察,他专找看起来有钱的劳教人员,每天盯着他,找茬。该人不知何故就问其他人,有知情者就会悄悄的告诉他说:“这还不知道,你得懂事。”于是该人就会叫家人带钱带烟送给他,便相安无事。此法是用则见效,可谓生财有道。
劳教人员如出现违纪现象,就会扣分、加期等。如不想被处罚,用钱也可以免灾。有一次闫炳刚和许海盼两个人发生口角,被警察张鹏看见扬言要扣他们分。因此闫炳刚急忙送给警察张鹏二百元钱,此事便无声无息了。
奖励本来是劳教所为了奖励那些积极改造的劳教人员的一种激励机制。在双口劳教所,却变成了警察的生财之道。到半年或年终谁交钱多就给谁多减,没有钱的干的再好也不给减。明码标价,二千元一个月。劳教人员快到期时,就会有警察找你谈话,问你是否想早点回家。谁不想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于是他就会告诉你,叫家里送二千元来,早走一个月。劳教场所成了金钱交易的黑市。劳教人员成了警察的摇钱树。
四、草菅人命
前面说的那个甄指导员的话可不是吓唬人,而是真的心狠手辣。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一个二中队就被他们打残五人、打死二人,而五中队更有魔鬼中队之说。五中队在一楼,二中队在二楼,经常听到打人的惨叫之声。下面把我看到的二例告诉大家。
匡永平,因家庭困难,由南方来天津打工,经人介绍贴小广告。被抓后劳动教养一年,在双口劳教所期间,由于吃不饱,偷拿了别人的剩饭。被一个叫龚青竹的人叫到厕所毒打一顿,现成尿出血。警察明知却不闻不问,一个月后不治身亡。
陈宝亮,天津市北辰区人。因炼法轮功被抓。于2002年8月15日早6:20,恶警郑俊红(二大队教导员)以整顿所纪为借口,唆使劳教人员李文洪、吴国亮等人将陈宝亮捆绑后进行殴打。吴国亮用双脚跳起猛踹小腹部位,由于伤势过重,一个小时后陈宝亮对他们说:“你们要善待法轮功”说完便含冤身亡。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理。而在双口劳教所,杀人者不但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反而受到奖励而逍遥法外。
更有甚者,当陈宝亮的死因被曝光后,作为天津司法部门和610办公室,不但没有对杀人者进行追查,反而到处调查是谁走漏了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