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山东监狱的邪恶之徒积极配合“效忠”,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进行了非人性的残酷的肉体和精神上迫害折磨。他们主要采取让刑事犯人看管法轮功人员;长期不让睡觉做“转化”;任意超长时间劳动(早上六点起床干活,晚上十二点以后收工);所谓违犯纪律关小号,肉体体罚等行为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
特别是山东女子监狱,曾经迫害死过两名法轮功学员。虽然恶警表面的语言比以前温和了一些,但直到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从来没有停止过,长期的劳动体罚仍然在进行着。由于长期的劳动得不到休息,被关押的大部份法轮功学员面黄肌瘦、体质很差,内部在押人员统称之为慢性杀人行为。这既违犯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又违犯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对人权的践踏。即使是真正的犯人也不能长期被虐待,更何况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罪。
在此呼吁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都来关心在中国监狱里还在发生的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