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峰,男,60岁,在修炼大法前,曾经患有脑动脉硬化、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曾三次大出血)、糖尿病,尿糖4个+号、引起视力减退,心脏不时难受,1995年3月份住院50多天,住院费7000多元,也没治好,医生说回去慢慢调养,在治疗、饮食上告诉了很多注意事项。杨希峰做科室工作,下班回家累的不行。1995年在熟人介绍下修炼了法轮功,炼功几个月后,身体有了明显变化,饮食上稀的、硬的、凉的、甜的都没事,和没病前一样,正常上班。1998年初利用星期天到肥乡县、磁县洪法,当天骑自行车往返150多里,中间还不休息也不觉累,自从修炼后没有吃过一粒药,给单位和家庭都减少了经济负担。
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受迫害以后,派出所、办事处、单位、居委会不法人员不时的干扰他。杨希峰为了告诉人法轮大法好,2001年8月30日晚上散发真象材料,被丛东派出所非法抓捕。当天晚上9点多,丛台分局安振志和丛东派出所闫俊仁带两辆警车6个人去抄家,强行拿走16盘磁带、所有大法书、真象资料、铜香炉、身份证等等。
杨希峰在派出所遭受迫害了两天后,恶警非法把他送第一看守所,医生检查身体不收,第二天又叫去卫校检查,比看守所检查的还不好,丛东派出所闫俊仁找丛台区公安分局局长签字,第二次送一看,看守所还不收,恶警闫俊仁又找市局局长王军签字:只要有一口气看守所就得收下。
就这样杨希峰被强行送进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在那人间地狱不但不能学法炼功,还受着方方面面的迫害,一个月时间,旧病复发,身体明显不好,派出所怕担责任打报告给丛台分局说明病情,并建议放人,丛台分局政保科说必须经过复查。有一天丛台分局政保科通知家人给他们找车去看守所,叫杨希峰去医院复查身体,找了车到看守所后说今天晚了,改天吧。又迟了两天到中心医院复查,尿糖、血糖都高很多,心脏也不好,还不放人。家人东找西求,2001年9月底让儿子拿5000元取保候审一年。
回家后,杨希峰身体特别虚弱,走路都不稳,丛东派出所还不断叫管片民警、办事处不时干扰,有时晚上11点多了还叫门,恐怖的环境也休息不好,于2002年阴历九月十九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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