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九刑初字第320号声称:“经审理查明,(一)被告人吕显杰、吕永长、吕桂霞、宋秀芹于2002年9月17日21时许,用铁棒、斧子等凶器将到其家依法执行职务的九台市公安局庆阳派出所民警张东方、吴云举、张泽光、张伟打伤。”
先且不说这个所谓的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客观事实根本就不符,就说说“民警”张东方、吴云举、张泽光、张伟四人“到其家依法执行职务”的时间是夜晚9点多,通常农村人已经睡觉了的时候。再看看这四人执行何种“职务”,需要深夜骚扰老百姓。该“判决书”说:“证人张东方、吴云举、张泽光、张伟的证言,证明2002年9月17日晚,我们四人按照九台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去吕显杰家清查习练‘法轮功’人员。”据悉,开庭时四警察根本没有出庭,法庭上宣读的四人证言也不一致。
法轮功学员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保障么?“民警”按照九台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深夜闯入民宅“清查”,有深更半夜的“清查”么?几年来,这些所谓的政府人员们每一次统一的有组织有系统地“清查”法轮功学员之后,都会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莫名其妙的抓捕,除了非法判刑关监狱外,还有美其名曰的“法制学习班”。许多经历过“文革”的人,一听共产党“学习班”,可能还会不寒而栗。这个“学习班”绝对不会让法轮功学员学习什么真正的法律,而是以各种强制、酷刑等方法去取得所谓“认罪”成果向上级交待。
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检察院应该指控的是:九台市公安局庆阳派出所民警张东方、吴云举、张泽光、张伟四人为什么要于2002年9月17日21时许,闯入九台市庆阳乡大院村4社吕显杰、吕永长、吕桂霞、宋秀芹的民宅。
下面是2002年9月17日21时许发生在吕家的事情经过。
2002 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一家人都睡着了,警车的灯光晃醒了吕桂霞,听见有撬门声;随后恶徒手持铁锹,破门而入,吕桂霞不知出了什么事,就从窗户跳出,被隐藏在窗户外的恶警打倒在地,几个恶警一齐上来疯狂乱打后拖进警车,押往九台市庆阳派出所,并留下恶警看住吕家其他三口人。一路上,恶警在车里骑在吕桂霞的身上打手机,联系其他恶警马上绑架吕家其他三人,恶警把吕桂霞锁在暖气管子上,马上返回吕家抓人。吕家其三人走脱,恶警没有得逞。恶警气急败坏返回派出所,把吕桂霞打得面目皆非,脸变形,耳朵被打聋,至今没有恢复正常听力。吕桂霞在当天后半夜也走脱。
吕家人从此不得不流离失所,靠打工维持生活。吕家的物品被盗,房子几年失修,房子漏雨,院内蒿草很高,过路人都感到此景凄凉。几年来,吕家四口人不断的遭到当地政府恶徒恶警迫害。在这次绑架之前,派出所恶警经常到吕家骚扰,宋秀芹、吕桂霞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吕永长的全家责任田1.2垧被庆阳乡大院村委会强行转包他人三年,卖掉4000元被派出所强行挪用。
2004 年不法警察协同九台市国保大队,在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居民区绑架了吕家四口人,非法关押在九台市看守所迫害。当时抢走人民币3400多元,手机一部,录音机等家用物品。
九台市庆阳乡派出所电话:0431─21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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