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市大法学员李翠娟被劫持关押的经历

【明慧网2005年7月11日】山东省招远市南招供销社大吴家生资站李翠娟,曾被大吴家派出所非法关押8天,非法罚款两次,计2200元,被招远玲珑洗脑班强制洗脑49天。

李翠娟1996年有缘得了法,炼功后多处有病的身体得到了健康,明白了怎样做一个好人的道理及造成人有病的真正原因,平时与人处事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身心真正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美好。

99年7月20日法轮大法及创始人遭受了疯狂的陷害诽谤,大法弟子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同时也被不同程度的迫害及罚款。鉴于国家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上访的权利,李翠娟到北京上访,没能走出本市,就被公安、政府不法人员劫持下车,几天后大吴家派出所不法警察逼大法学员写保证不修炼,并强行罚款200元。同年11月份,李翠娟与几个大法弟子一同上北京上访,但还没有走到信访局门口,就被等在那里的便衣劫持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关了一天后,被乡政府不法人员非法劫回大吴家派出所关押。当时正值寒冷季节,不法人员把大法弟子们关在空闲屋子里。

有天晚上大法弟子们炼功,被大吴家派出所伙同乡政府一个女镇长强制弯腰伸胳膊,面朝地不准动,目的是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他们还将大法弟子单独威逼并且用电棍电手。到第九天,当时的派出所所长和女镇长叫来李翠娟丈夫逼她写保证。在丈夫的苦苦相求并要替写保证的情况下,李翠娟违心的保证不再到北京上访。派出所不法人员逼李翠娟丈夫交了2000余元的罚款。

2004年4月1日半夜,李翠娟正在睡觉,被不明身份的一个便衣和2个身穿联防服的恶徒劫持,他们非法翻入墙内,破门而入。当时李翠娟只穿着内衣裤,就被他们三个恶徒强行将两手向后扭戴上手铐,当时她的一只胳膊被扭伤。在她丈夫的抗议下,恶徒们才允许李翠娟穿上衣服,并欺骗说明天派人来修砸坏的门。

由于李翠娟不配合,不跟他们走,恶徒们又调来了更多车和人,把她劫持上车。有一个恶徒竟邪恶的说:又有“肉”吃了。可想而知,他们因此又可多得奖金,并妄想勒索钱财。当天晚上李翠娟被劫持到洗脑班。

在洗脑班期间,邪恶帮教强制大法弟子看诽谤录像,从早上一直到晚上对学员进行洗脑,逼迫写保证。大法弟子不写,就被他们白天晚上罚站、坐铁椅子,不准睡觉。有一天李翠娟不出去看诽谤电视,刘玉九、刘振才这两个邪恶帮教一人扭着她一只手往那拖,刘玉九甚至邪恶的说“××党的饭你吃不完、不写保证你就在这里常住着吧”。

李翠娟在洗脑班被非法关押迫害了4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