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迎,女,56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小恒山矿保全委,大法弟子。因反映情况讲法轮功真象,2003年4月17日被关进鸡西第二看守所。2003年5月10日家人被告知人已死,遗体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赵春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曾患有股骨头坏死和眩晕症,走路蹒跚。得法后身体健康,走路一身轻,身心受益。大法在中国被迫害后,赵春迎走出家门反映情况讲真象,被强迫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进行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出来后因为上网揭露这几年被迫害的事实经过,被警察知道,于2003年4月15日晚7-8点之间,由恒山所长于宝山带着四个警察把老人绑架走。2003年4月17日被送到鸡西第二看守所。2003年5月10日家人被告知人已死。
遗体停放在鸡西殡仪馆,家人见到遗体时非常震惊。全身伤痕累累,双目微睁,面色青紫,头后部有大口子,血迹斑斑,左右肋骨均折两根,胳臂筋骨凸现,全身惨不忍睹。家人见如此情景,决定拍照上诉,停尸房看守人阻拦说警察交待不让照相,家人拼死力争,终拍得几张照片,使得恶警想要草草火化掩盖罪行的计划没能得逞。其间法医鉴定一次,与警察串通,推说是身体有病造成的死亡。
此后家人一直在坚持不懈的上访,前后历经两年多合计798天。在这两年里,由于各级执法部门和信访部门执行“对法轮功案件不接待、不过问、不受理”的邪恶政策,赵的家人四处碰壁,筋疲力尽,最终无奈的接受了赵春迎是患病救治不及时导致死亡的认定,责任推到了鸡西市第二看守所身上,由鸡西市第二看守所和鸡西市检察院赔偿赵家5万5千元。
赵春迎的遗体一直在殡仪馆冷冻,费用表面上是鸡西市第二看守所负责,实际是由鸡西市公安局提供的。
遗体告别现场,鸡西市公安局布置了大量的便衣警察,有在大厅内的,有在外面车里坐着的,连推遗体的殡仪馆工人都是警察乔装的,遗体告别仅仅开始几分钟,有的亲友还没有进入到大厅里来,推遗体的便衣就迫不及待的将赵春迎的遗体推走火化了,这种流氓行径令赵春迎的家人和亲友极为愤慨。
当天还有鸡西市各地的大法弟子近百人到殡仪馆为赵春迎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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