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表面看似无关紧要,但深入一想,却觉得不妥。因大法弟子是要修“真”的,说话不符合事实就不对,同时也给邪恶之徒们诬蔑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提供了机会,也给明慧网造成损失,还会使一些看问题不很全面的同修心生疑惑,在面对邪恶的迫害时,会感觉理不那么直,气也不那么壮,给邪恶的加剧迫害提供了借口。
由这件事情,我联想到贵州大法弟子在6年来的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反迫害中,确实做了大量工作,使众多生命明白真象,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的许多问题,有待于大家相互提醒,共同提高,更好的完成大法赋予的使命。
1. 谈事情主观臆断,发议论牵强附会
我们一些同修在提供消息时,没有调查核实,根据自己的想象编写,使写的东西偏离事实,有些文章的评论也显得牵强。如有的同修写某司法局一科长的儿子在1999年7月20几号得了重病,在议论时说是该科长迫害大法遭了恶报。事实上该科长是在2000年才直接参与的,1999年中主要是公安部门迫害,如果他人看到这种文章,指责我们幸灾乐祸,没有起码的同情心时,我们何言以对?从根本上说,大法弟子是修善的,当以慈悲之心待人。
在另一篇写同修家小儿子在同修被绑架后吸上了毒品,说是该同修被绑架后才导致的,这也太牵强了,这同修的小儿子早已是成年人,完全可以独立思考理智的处事,其实这位同修的大儿子也早在99年以前就已经吸毒了。那么你如何向别人解释他大儿子吸毒的原因呢?
2. 对重要消息一定要深入核实,不能道听途说,宁可发晚一些也要保证质量
近几年来,贵州发了一些严重失实的消息。例如有报道同修被迫害致死方面就有几起。先是报道凯里大法弟子吴东仙被迫害致死,(近期又报导她被国安绑架,后经调查这是没有的事)。后又报道贵阳医学院的詹业安被迫害致死(就在该报道后不久,其妹妹和侄女就将她从贵州司法医院接出来照顾,请有条件的同修尽快去把详细情况弄清楚)。另外还报道贵阳南明区的政法委书记杨国忠(当地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恶之徒)在打篮球时摔死,实际上这也是假的。以上这些事例都在贵州做的大法真象资料中大量散发,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给大家的讲真象、救度众生增加了难度。
3. 在做讲真象、救度众生的工作中,要修口,提防求名和当“官”之心
我们一些同修不修口,知道点事装不住,到处显示,给大法工作带来一些干扰和压力。有个别同修担负资料分发给同修的工作,也付出了很多,但在修口方面做得不足,他只要知道一点事,沸沸扬扬短期之内很多人就知道了。如一资料点同修给他送资料,人还没到他就把一些人喊到家中等着,并告诉说××资料点的××要送资料来,你们在这等着拿,待送资料的人到后,他又向大家把一些不该透露的情况给大家作了介绍,这类事发生在他身上已多次,同修们也多次提醒他、劝他,但效果不是很好。另一同修把自己在何处拿资料,何人提供资料,用什么作记号等传资料路线的细节讲了出去,让很多人知道这一情况,有人听了还把这些详细情况传到外地区去。这给传资料的同修带来了压力,差点使这条线中断运转。
另外,我们个别同修,求名和当“头”之心较强,如把握不好,会给当地大法弟子的锻炼成熟和自身的提高和安全造成障碍。他们过去是负责人或辅导员,在今天的特殊时期,利用自身的一些有利条件,在工作中确实发挥了不小作用,但在此过程中,滋长了领导意识,过份强调自己的作用,对自己、对同修都有害。其中有人说:我在××地方说话是算数的。这多危险呀!我们每个大法弟子都是修炼人,都还有许多执著心存在,如果大家都按照你说的去做(这当然不会),那就危险了,我们应当“以法为师”。
还有同修自己弄顶“协调人”的帽子戴上,经常搞得很忙,真有点象“日理万机”,常常要去安排这样,处理那样。这会导致一些同修产生依赖心,时间长了也不自觉的把他当成领导,一遇事就要请示、请示,汇报、汇报,在此过程中自己的当“官”之心也被放大起来。其结果是产生依赖心的同修失去很多使自己锻炼成熟的机会,做联系工作的同修也膨胀了求名之心,在做工作的过程中就会不自觉的证实自己,执著自己的心也加强了。最终还可能给邪恶的迫害找到借口,它们会以去大家的“依赖心”和去执著证实的同修的求名之心为借口,让你看看没有你行不行,让大家看看没有了依赖该怎么办?旧势力要这样干肯定是错的,但当它找到我们“有漏”的借口时,它们的本性就决定了它们会死不悔改的要干。实践中也证明,只要有师在、有法在,每个人都是以普通大法弟子的身份在做,
不会因为少了谁就不行了。当以前的一些在大法工作中起重要作用的同修在被非法关押迫害时,外面的“普通”的同修们仍然坚持,并锻炼了一批同修,保证了讲真象工作,不因个别突发事情而受大的波动。还有个别同修喜欢别人崇拜、称赞,常常说“他们都说我修得好”之类的话,当感到别人敬佩他时,心中便升起了自己在别人心中有地位有份量的自我满足感,虚荣之心油然而生,并找借口寻求这种飘飘然的感受。这类人在被迫害中往往转化得最快,邪悟得最深。因为他(她)们徒有虚名,华而不实,也提请同修们注意不要去吹捧谁,崇拜谁,因为吹谁、捧谁就是害谁,无数的教训要记取,千万要清醒。
在同修们的交流文章中,谈以上这些问题的已经很多了,自己觉得自己修得不好,没资格谈论这些问题,但看到这些事后,出于对大法、对同修们的责任,便写了出来,不当之处,请同修们指正,以便共同提高,今后大家做得更好。
附:请向明慧投稿的贵州同修注意
一直以来,阅读贵州同修的文章,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对贵州劳教所的单位名称不清或混淆。到目前,贵州只有一个女子劳教所,全称叫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它与大家通常讲的中八劳教所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单位。大家通常讲的中八劳教所全称是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是专门关押男学员的。97年以前,现在的女子劳教是中八劳教所的一个大队,专门关押女学员,97年6月26日——即国际禁毒日,该大队彻底与中八劳教所分离,成立了现在的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因地点在中八,又有以上的历史,所以学员就常把女子劳教所也称中八劳教所或中八农场女子劳教所,这些称呼都是不对的。近期看到了一则贵州劳教所恶警恶报的消息,有同修说是女所出的事,而报道则写明是贵州中八劳教所,所以消息不是太确切。请投稿和上网的同修们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