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税早该取消
1、在中国取消农业税之前,世界上仅有中国、越南等极少数国家还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发达国家如法国,每年向农民人均补贴40000元人民币以上,在与中国条件相近的不发达国家印度,政府不仅不向农民征税,还免费提供教育和医疗服务。实际上印度能做到的,中国也完全有能力做到。在我国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每年需要500个亿,为农民提供医保也需要500个亿。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大批农村孩子因无钱交学费而失学,许多农民生病后只能是“小病硬挺、大病等死”;另一方面,4000名外逃贪官卷走的钱款就达500亿,为公务员涨一次工资就花去了800多亿,据说是为了让他们“高薪养廉”。
2、在城市,月收入达到800元以上才赋税。农民的平均月收入不足250元,却要交人头税等各种负担,享受不到同等的赋税权利。
3、税收的原则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中共政府从90年代中期以来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几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了。在加强对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名义之下,县、乡、村基层机构和人员逐年膨胀,超编人员达到数百万,使征收农业税的成本上升至90%,(80年代机构膨胀之前的征税成本是10%左右)即向农民征收100元,要付出90元的征税成本,农民每年上缴的千余亿元税费90%用来养活这些吃税费的“管理者”了,本该“用之于民”,为农民修路、兴修水利、办学校的钱自然也成了泡影,农民不得不自己集资修路和建泵站等,增加了额外的负担。
二、农民工需要感谢政府吗?
中国的农民工用他们的勤劳为城市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男民工们拿着每月数百元的低薪从事着建楼、修路、筑桥等重体力劳动,由于没有基本的安全和医疗保障,在频频发生的矿难事故中死难者多为农民工,患尘肺等职业病的农民工每年在一万例以上。农民工辛苦工作,本来就应该有合理的措施保障他们按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而不是逼得他们爬上高楼或塔吊去讨薪,甚至铤而走险。“总理为民工讨工资”本身就说明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严重程度。
再拿进城的女民工来说,很多人任劳任怨地从事着制造衣服、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工作,每天工作10小时,甚至12小时、14小时,月工资仅为数百元。与国外的同行相比,她们在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上远远超过前者,收入大概是前者的十分之一到几十分之一,在劳保待遇方面更是无法与前者相比,这使中国制造的玩具、鞋类、中低档成衣以及家用电器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时具有强大的成本优势,为国家挣得了大量的外汇。从这一点上来说,政府应当感谢农民工们的勤劳付出才是,凭什么还要农民工感谢?
以上资料很不完整,请熟悉农民情况的同修予以补充,以便大家更好地向农民朋友讲清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