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法学员付丽君被非法判劳教

【明慧网2005年7月31日】四川资阳大法学员付丽君、付天禄于6月5日去简阳地区贴真象资料时,被恶徒绑架。付丽君后被非法判劳教,现被关押在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付丽君,女,1973年9月28日生,技校学历,四三一厂工人,现居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431厂狮子山10栋207号。付丽君从小体弱多病,多方求医无效,后有幸修炼法轮功,身心变得健康,待人诚恳善良,乐于助人。

从1999年7.20至今的六年中,付丽君夫妇因修炼法轮功受尽迫害:被反复抄家、关押、扣工资,上电视、报纸辱骂,公安人员骚扰。更严重的是,六年以来,厂公安分局、大市国安支队经常便衣、警车驻扎监视、跟踪,家委会更是无时无刻不在严密监视她们。全家六口人日夜不得安宁,长期处于惊恐紧张中。

2005年6月5日,警察再次强行绑架付丽君,并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她秘密判劳教,劫入劳教所,直至多日后,家属才从其它渠道得到信息。

如今付丽君的家庭再次陷入严重的危机:父亲瘫痪在床,80多岁的奶奶年高体弱,母亲马炳银因长期惊恐过度病重住院,儿子才几岁,所有的重担落在了付丽君丈夫肩上,老人终日泪水涟涟,家里凄风惨惨。

付丽君日前提出了行政复议,她在复议书中指出,资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是非法的。法轮功自始至终在中国都是完全合法的。法轮功十三年来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予所有中国人的神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