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610”办公室
韩广生表示,“610”这个名称这是根据它的成立时间来叫的,中央的“610”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6月10号,各地叫法大同小异,有些区别,有的叫“610”办公室,有的叫“611”办公室,以至于有的叫“621”办公室,就是因为它成立的时间有一些差异,但是本质上它们的任务和它们的组成没有什么区别。它们的组成都是中共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这四个部门作为成员的专门镇压法轮功的组织,这个组织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统治领导指挥一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机关。
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市的“610”叫“611”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市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然后有市委办公厅,市委政法委的几个工作人员,作为常务办事的,然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安全局,包括民政局,都是它的成员单位。它经常传达上级指示,布置本市的任务,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一是抓捕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第二就是关押和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第三是对一些法轮功学员予以劳动教养以至于判刑,这是它们的职能。
会议可以说是经常召开的,其中除了成员单位参加以外,很多时候就是各个区县委政府也要参加的,当时首要的任务是阻止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为了这个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下达控制指标。
根据韩说,“610”办公室没有正式的公开的文件,但是有领导讲话,在中国领导讲话就是文件,领导讲话稿,再比如一些情况通报,那里面就既有情况也有指示,更多的是口头讲的,口头传达的。布置任务分两个部份,一个部份按地区来说,那就是市委来布置这个事,提出要求。从业务部门来讲呢,就是辽宁省司法厅提出要求,布置任务,交流“经验”什么的,通过会议的方式,通过领导讲话的方式,来布置这个事。各个地区的指标就是说,比如说,沈阳市如果在这个月内,有三个或者超过三个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那么,市委主管的副书记甚至书记要到省里做检讨。各市为了面子为了乌纱帽,或者为了不去省里检讨,就动用很多警力,很多财力来堵截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沈阳市通常就是三个指标。沈阳市有一个镇的镇长就是因为他那个镇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反复进京他就被撤职了。
2、司法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
根据韩的介绍,作为司法局长,他有好几个职能。比如说法制建设、普法、管理律师、管理公证,其中包括管理沈阳市一级的监狱和教养院(劳教所),沈阳市有四个教养院,其中有三个教养院陆续的关押过法轮功学员。从表面上1999年到2001年他出走加拿大时,最多的时候大概有四五百人。
韩说是中央的命令,最初介入镇压法轮功的是公安,司法系统并没有介入。但是公安的收容所、拘留所关押不下,当时沈阳市委的副书记,就是主管这方面工作的,找到韩,要求他开辟一个教养院来关押法轮功学员,沈阳市原来的四个教养院从来没有关押过女性的劳教人员,女性是统一送到省里去的。这回要求韩关押女性的法轮功学员,开始他表示不同意,原因就是教养院是关押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而不是关押法轮功的,法轮功从法律上讲,没有什么罪错,就不能关押到这里。司法厅召集开会,下达任务,要求他们开辟场所,关押法轮功。这样他也就顶不住了。如果再顶,就属于党内异己分子,会受到严厉处罚,所以只好开辟龙山教养院来关押法轮功学员。
在教养院里面,经常发生一些打骂法轮功学员的事,有些甚至使用酷刑。韩举了一个例子,2001年的7月15号,一个叫韩天子的15岁的小女孩,她炼法轮功,这些管教人员找她,让她写保证,不要再炼了,她坚决不写,管教人员——其中有龙山教养院的副院长白素霞(音)在场,就拿电棍电了这个小女孩。这件事情在法轮功学员中引起很大的反响,并绝食抗议。
3、关于马三家教养院和高蓉蓉一案
据韩所知,虐待法轮功最厉害的是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该院归辽宁省司法厅直接管辖。这个教养院为了提高“转化率”,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多种虐待,开始韩也不知道,后来辽宁省司法厅要各市都到马三家去学习“转化经验”,沈阳市司法局主管这方面的副局长张宪生去了。他回来说,马三家的基本经验就一条,就是用电警棍,要求沈阳也用。换句话说,马三家“转化率”之所以高,是因为动用了酷刑来“转化”。
在马三家仍然不“转化”的,就要送到沈阳这来。接收来之后,有一天晚上韩专门去看她们,两个人住一个房间,他记得一个姓赵、一个姓荫,她们讲述在马三家受到什么虐刑,比如说掐大腿,在厕所里骑马蹲裆式,半蹲不蹲的姿势,比如在冰天雪地里被迫做俯卧撑,除了电警棍之外还有其它一些这样的酷刑和虐待方式。
韩让管教拿笔拿纸给她们,让她们写材料,她们写了两份材料,过了几天就转交了,韩附上条子寄给了辽宁省司法厅厅长,这件事情也引起了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对韩的不满意。
韩说最近在网上看到有一个叫高蓉蓉的法轮功学员,她的脸被警察电焦,在今年的6月16日被迫害致死,因为就发生在龙山教养院,他曾管辖的教养院之一,虽然是发生在他出走之后,他感到震惊,但相信这样的事情是非常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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