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兰,41岁,重庆市渝北区江合煤化集团职工。1997年4月得法,开始修炼大法。
1999年7月底,在修炼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时,李忠兰和其他几个大法学员一起去北京讲明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在途中被发现、绑架,邪恶之徒又通知北碚区水土镇派出所将他们绑架送回来,被关押一天后,强迫单位接回洗脑、并抄家。其单位保卫科赵文福、王知明、李四等强迫抄走她家中所有大法书籍、洪法资料、师父法像、打坐垫子、洪法用的大法简介条幅、炼功带、法轮章、录放机等私有物品。以后单位保卫处、越来派出所和复兴派出所联合对大法学员强行洗脑,并不断给李忠兰家人施压,企图强迫转化,在学员不断讲清大法真象后,一个月的洗脑才结束。
1999年11月初,李忠兰在第二次北京上访证实大法时,被北京警察发现后绑架,随后“重庆610驻京办”将他们带到“驻京办”非法关押。几天后,渝北区公安分局、北碚区公安分局及单位保卫处来人将学员从北京绑架到重庆,又在渝北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几天。恶人将李忠兰一个人关进一个小屋子,不准吃、不准上厕所。在这期间渝北区公安分局多次非法提审李忠兰,要她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还威胁不写就判劳教。渝北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梦海还指使单位派人来劝李忠兰写所谓的保证书。后来他们利用其家人担心她被迫害、判刑的心理,强迫家人同意他们的邪恶要求,才让家人接回。
2000年,渝北区双凤派出所又非法将李忠兰从家中绑架到渝北区洗脑班,邪恶洗脑2个月。在此期间,李忠兰被认为是负责的,带头上访,因此不断给她的丈夫施压(他原本是单位焦化厂的党委书记)。迫于邪恶的压力,也不得不被迫离职。
2002年,李忠兰去给同修送大法资料,在车上讲真象被恶人举报,复兴镇派出所4个恶人开着警车将她从公共汽车上绑架到派出所。由于她当时带有大法资料,恶人就强迫她说出资料的来源。李忠兰不配合,他们就用手铐将她铐在一个矮桌子上,并强迫不能站、不能坐,只能半蹲着。李忠兰不配合他们的迫害,坚持抵制,结果被他们不断的打、骂、用脚踢,将李忠兰脚打出血后,又将她绑架到另一个房间。李忠兰结果下午出现病业反应,全身发抖,恶人吓住后就叫医生来看,并劝她住医院,李忠兰坚决不配合。气急败坏的邪恶之徒想要录口供被她制止后就跑到其家中抄家,将其家中大法资料全部抢走,还强迫家人签字。抄家回来后,他们带着很多东西,叫嚣要给李忠兰判刑,还通知北碚区610准备第二天将李忠兰绑架到北碚。由于李忠兰坚决不配合,出现很重的病业,恶人只能叫她丈夫来将她放在沙发上躺下,并叫来医生给李忠兰打针吃药。恶人叫嚣至少要她判七、八年。
晚上,邪恶之徒就在房间边打牌看守。李忠兰一直发正念:请师父加持,我今晚必须离开这里。正念让他们睡觉,最好打呼噜,打得越响越好。后来果真一个恶人离开了,另两个恶人也打起呼噜来。李忠兰丈夫也睡着了,于是她起来轻轻的开了门。当时大铁门锁住,四面又是高墙,不知怎么出去。正在她犯愁时,在一个厕所的旁边看到了一根铁管子,于是就沿着铁管子上爬,最终正念走脱。
李忠兰在一个好心的常人家中住下。李忠兰给他们讲了她的遭遇,那一家人明白了真象,第二天早上家中主人对她说:“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好多的跟你一样的修炼人,大人小孩都有,都在保护你”。后来李忠兰离开了那里,从此开始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