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问手机下落 榆树恶警酷刑折磨我八小时

【明慧网2005年8月3日】2002年8月10日,吉林省榆树市培英派出所包街片警王一章、沈中国、肖红军等人突然来到我们家,见家中无人,辗转从邻居处找到我姐家。国保大队两个恶徒来到我姐家,在门外敲门并说:“丢枪了,要查户口。”我姐把门一打开,两个恶警闯入屋里(两恶警个子都很高,有1米7左右,一个38岁模样,圆脸,另一个40多岁,大眼),不容分说把我绑架到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四、五个恶警把我反扣到铁椅子上,边打边逼问我(石海林记录)都做了什么了,我手机哪去了?见我不说,他们就用脚踩手铐子的铁链子,使手铐子非常紧,都卡到手腕的肉里了(致使我左手麻木两个多月),他们还用镐把打我的小腿骨,打半个多小时,又用镐把的一头往我的脚趾盖上砸(致使一个月后右脚第四个脚趾盖脱落),他们打够后,解开我的手铐又换一种铐法:左胳膊从肩头过去,右胳膊从腰过,把两手反扣到后背。他们往我胳膊间塞入饮料瓶,塞了6、7个,当时膀子缝像裂开一样,全身疼痛,他们却嫌这种压力不够大,把手铐解开,又用湿毛巾代替手铐捆绑,使两手的距离更近,再重新插入6、7个饮料瓶,把镐把也插进去,两恶警就往起抬我,连铁椅子都抬起来,我浑身无一处不疼痛,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想起来都不寒而栗,那种滋味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

就这样,从下午3点多到晚上11点多,恶警酷刑折磨我八个多小时,我几乎昏迷,就要失去知觉,可是恶警还不放手。一个国保大队的实习生,对我迫害得最厉害,当时他还说:“等我分配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之后,我再收拾你。”不知道他们又用了什么残忍的手段,把我的胳膊残害得到处都是伤,痕迹是一个圈一个圈的,大约二年多才消失,我的胳膊一直不能往后举,三年才得以恢复。

我被拉到监室,一个多月后,恶警又逼问我,其中一个人打了我两个嘴巴(还是上次提审我的那几个人)。

2003年1月下旬,榆树法院下来起诉书,欲在2003年8月对我非法判刑,我写了一份陈述书,被看守所所长王铁民抢走了,并恶狠狠的说:“你用嘴去陈述吧。”在开庭之前,榆树法院法官邵小明到看守所威胁我说:在法庭上不允许为你们师父喊冤,为大法喊冤,只允许回答他们的问话。

开庭当天早上4点多,天还没亮,大批警察、武警、法警、火警……把我们几个人都背扣手铐,当时从看守所去法院的途中不允许我们坐椅子,不许我们说话、抬头,并给法警观看了长春南关区法院审判炼功人的过程,一切都按那个程序走,规定法警不允许说话,连棚上的吊灯也被掐断,当时法警都抱怨法院。

开庭时,因有的炼功人为大法说公道话,被拉出遭电棍,当庭遭殴打,他们急急忙忙把起诉书念完就慌慌张张的把我们拉回看守所。

当时在审讯我期间,国保大队和培英派出所恶警又到我家乱翻,第三天国保大队6、7个人又到我家,威胁我妈,并谎说是我说的,我手机给我妈了,让我妈交出来,不然就绑架我妈,当时我家小孩14个多月,正有病,被吓得哇哇大哭不止,他们连连紧逼,毫无人性,我爸和我姐厉声质问:“你们还有没有一点人性?”他们听后才走开。

2003年11月20日早上5点多,心虚的恶警以同样的手段把我们带到法院,任何法律程序都不履行,直接就读宣判书,不允许我们说一句话,就急忙把我们拉回看守所,后将我们非法关入榆树监狱。

大法学员李林被判4年,杨占久被判7年,赵继生4年,冯立军3年,陆树林6年,赵喜民3年,黄正国6年,王士琴8年,胡喜琴4年,杨大光10年,苑俊峰15年,徐红波12年,都是2003年内不同时间被非法判刑的。

在整个残酷迫害过程中,我以亲身经历见证,所有司法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以法西斯式的暴行对待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一切的行为都是怕见光的,见不得人的,他们是真正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