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县恶警的卑劣行径

【明慧网2005年8月4日】2004年10月13日早晨,我和同修骑自行车去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县讲真象,在路上,我们遇到人就讲:拉货、放牛、放鸭、收废品、过路的、干农活、盖房的等一些人,我们逐个向他们讲了真象。百分九十以上的人都明白了真象。我们边走边讲,心中想着师父的讲法:“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地,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众生也就成了你们救度的对象。……”(《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师父的话激励着我们,我们不愿落下一个人,带的水也没喝一口,就这样往前走着……

对面过来一个卖馒头的姑娘,我们下车想问路,还没等话说完,后面来了一辆白色小汽车鸣笛,我们赶紧让路,突然车停了,从车里下来了五六个穿警服和便服的人,上来就问:“你们是炼法轮功的吗?”我们说:“是。”这时他们就把我们连拉带拽,嘴里还骂骂咧咧。我们仍然耐心的对他们讲真象,他们不听,把我们绑架到抚宁县深河派出所,他们问什么我也不说,就把我送进了抚宁县拘留所。到拘留所后,当地610及国保大队人员,非法抄了我的家,将师父的讲法带、大法书及有关资料全部抢走。在拘留所我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到了第七天,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拘留所。

回到家我去深河派出所取自行车,他们百般刁难,共去了六次,才把车拿回来。(2003年买的)

有一天我去市场买菜,刚蹬了几圈,车突然停住了,我险些摔倒,一看,十几根车条从车圈中拔出来了,推都推不动,送去维修部检查,发现车圈、车条、联体、飞轮、小拉、车带都被换了,不是原来的牌号了,车灯也被拿走了。这就是深河派出所的人所为,执法人员竟干出这种卑鄙小人的勾当。所长的名字叫鲁长虹。

今天我把这件事写出来,就是为了提醒那些迫害好人、与大法为敌的恶人,不要再对大法、对大法弟子犯罪了,悬崖勒马吧!给自己留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