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劳教所执行恶党“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

【明慧网2005年9月14日】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吴春龙,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神志不清时才送回家,那一天是2005年4月30日。回家后,吴春龙继续遭受劳教所指使的当地派出所恶警阴小东的迫害和监控,历经4个月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后,于2005年8月20日含冤去世,年仅29岁。

我们对几年来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的案例进行分析,发现佳木斯劳教所不法人员执行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即对坚定的大法弟子不迫害致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时绝不放回家,而回家后这些大法弟子多半不死也残。这都是中共恶党一手制造的人间惨剧。

为什么要等到大法弟子奄奄一息时才放(送)回家呢?有人回家仅仅几个小时就离开了人世,有的人是几天,最长的有几个月。劳教所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能够达到恶党“肉体上消灭”的要求,另一方面自以为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意算盘打得多么“精明”啊!

据吴春龙父亲介绍,2003年11月吴春龙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两个月后劳教所干警郭刚打来电话,告诉吴父说吴春龙病重需要治疗,要他带钱去劳教所。第二天吴父到劳教所找到了郭刚,交给他200元钱,郭刚说:“你回去吧,等电话!”但是春龙父亲回家后一直没有消息。

2005年3月17日,几个恶警再次对吴春龙施暴,用电棍电他,拳打脚踢,然后将他关进小号。期间吴春龙被迫害的大小便不能自理,于是他绝食抗议,恶警给他灌食并放入不明药物。几天后,吴春龙肌肉迅速萎缩并出现昏迷状态,即使这样劳教所仍然没有将他送回家,恶警指示刑事犯继续折磨吴春龙,打他、使劲抠他的锁骨头、把他拖到水房用凉水冲、甚至用毛巾沾稀屎塞入他的嘴里,直到吴春龙命若游丝,才于4月30日将他送回家。在这之前,劳教所还要象流氓一样的向吴父骗钱、骗写担保,这样劳教所就可以不承担它伤天害命的任何责任。世界上只有最恶毒的流氓才能干出如此下流的勾当,也只有在中共流氓豢养、教唆的劳教所、监狱里才会发生这样的丑恶闹剧。

吴父初见春龙时,见他“脸上浮肿、骨瘦如柴、神志不清、目光呆滞,和他说话他没有反应。”后来清醒一些的春龙经常对父亲说的一句话就是:“在里面都死了好几回了。”

死了好几回的吴春龙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被佳木斯劳教所送回家并且仍要监控,可见他们的歹毒用心。

在吴春龙之前,已经有数位大法弟子被佳木斯劳教所以类似的手段迫害致死。

尹玲,女,34岁,家住黑龙江省宝清县597农场场部。2001年12月28日晚被恶警绑架,之后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2002年10月28日,尹玲开始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劳教。绝食期间她全身浮肿,小腹胀得非常厉害,出现两次昏迷。可邪恶的管教还把她铐在床上,白天黑夜铐着。她饱受了折磨和迫害后身体极度虚弱,小便困难(用导尿管导尿),直到生命垂危劳教所才通知家属于2002年11月13日把人接回,回家后9天便含冤离世。

贾永发,男,35岁,鹤北林业局植物园职工,因坚持自己的信仰,1999年底被非法劳教一年并超期关押近一年。他绝食抗争(绝食12天),在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佳木斯劳教所才于2001年10月3日通知家属到医院接人。刚刚回到家中只有十多天,2001年10月15日,丧心病狂的鹤北公安局又一次把身体尚未恢复的贾永发无理抓捕,蓄意置他于死地。贾永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又一次绝食五天,鹤北公安局见贾永发已奄奄一息,才通知家属接回。11月29日身体饱受摧残的贾永发含冤去世。

贾冬梅(贾永发的妹妹),女,33岁,家住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联营林场,2001年8月1日被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劳教,身体受到严重摧残。2002年7月31日被非法强加的劳教期满,因不妥协又被鹤北610歹徒带回鹤北继续非法关押,被折磨成重病。2003年5月7日贾冬梅才被释放回家,由于被长期非法关押,身体非常虚弱,回家仅12天,就于5月19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毕加新,男,58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2002年4月19日被佳木斯莲江口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劳教。毕加新绝食抗议劳教所的粗暴虐待。管教以“关心”为名,强行给其用药、灌肠等,导致毕加新拉肚子三个多月,日见消瘦,无法进食,于2002年10月办了保外就医。两月后,毕加新所住房屋被恶警查抄,他再次被酷刑折磨并被押送看守所。由于毕加新身体已被折磨得极度虚弱,2003年1月16日被送回家。十日后,毕加新在家中含冤去世。

张长明,男,50岁,双鸭山市新建煤矿工人。1999年12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佳木斯市劳教所,受尽酷刑折磨。2003年2月15日,家属接到通知,让带一千元钱到劳教所看人,由于家庭困难,只交二百元钱,劳教所没让家属看人。2003年3月1日,家属接到劳教所通知,说张长明有病,速到劳教所接人。实际情况是杀人凶犯杨春明和杨文兵用东西将张长明的头蒙住,然后用螺丝刀等凶器疯狂的往张长明的头上狠狠地扎、砸,当时场面极其恐怖。等他们停下来时,张长明头部已严重变形,大面积淤血,颅内出血,不停地吐血。送到医院抢救,医院看到人已濒死,拒收。2003年3月2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劳教所派专车把张长明送回家,并索要500元钱(没钱给)。到家后,张长明吐血、便血不止,已无法说话,无法进食,于当晚7点30分去世。张长明的整个后背都是青紫色,双腿萎缩,前胸、下眦、右手均有大块青紫色。死后第二天,嘴里还在往外淌血。其家也被恶警看管起来。

王冬霞,女,41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1999年7.20以后曾三次被非法投入看守所迫害,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王冬霞受尽酷刑迫害,长期坐漆包线轱辘等,身体被迫害得极度虚弱,几乎皮包骨,并患上了严重肺结核。2004年9月,由于劳教所怕担责任,通知家属把王冬霞接回家中,当时王冬霞已不能行走,是家人背回来的。王冬霞回到家后经常发烧,后来被送到医院抢救,每天花费1000元,2005年正月初七,王冬霞不幸含冤离世。

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还有吴玲霞、汤红、房翠芳、赵福兰、王淑君等。这些无辜善良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前都是身体健康、充满活力的人。只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就被中共的劳教所残忍的夺去了生命,给他们的亲人留下难言的伤痛。人间败类江××和共产恶党相互勾结利用,对法轮功实行群体灭绝政策,“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正因为它们的教唆怂恿,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算自杀,才使得各个劳教所里的邪恶之徒敢于肆无忌惮地残害大法弟子。

至今仍有几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这座人间地狱。许多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病入膏肓、失去了劳动能力,为此女队专门成立一个老弱病残队,单从身体状况来看,她们早就应该被释放或保外就医。可是在劳教所她们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和起码的医疗条件,甚至还要经常遭到恶警的谩骂、奚落和毒打。善良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中共要把这样一群没有能力危害社会、更不会危害社会的好人非法关押,而且不到生命垂危绝不放回家呢?看了《九评共产党》的人都知道,这是由恶党的残暴、嗜血本性决定的。

透过以上的案例并思索中共恶党几十年来的斑斑劣迹,我们不应再对恶党抱有任何幻想了。我们应该用脱离恶党的实际行动告慰那些被中共残害的8千多万生命。只有远离中共恶党,中国人才会有真正的幸福和希望;只有远离中共恶党,我们才会得到光明和永生;只有远离中共恶党,中国人才会迎来一个不再有饥荒、内乱、暴政和充斥着谎言的新中国,人民安享太平盛世,这一天已经向我们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