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曾被抓到红楼宾馆,那里是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行凶的地方,他们在那里长期占一层楼,肆无忌惮的迫害善良人。孙丽不配合,拒绝回答恶警的任何问题,拒绝签字。恶警欺骗说:“其他人都把你说出来了,你怎么就不肯交代?”孙丽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铁椅子本来是审讯杀人犯、吸毒犯才用的强制刑具,目地是防止重刑犯有暴力行为。孙丽这一位50多岁的善良女性,他们竟然强制她坐了10天10夜的铁椅子,而且不让睡觉;熬到她神志不清时,逼迫她承认所谓的罪状。这不是刑讯逼供是什么!?
孙丽在法庭调查时,面对法官和公安办案人员,多次声明自己在神志不清时的所谓“口供”全部作废;她没有危害社会、没有危害任何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是有益于社会的,民众应该有知情权。
一个法官竟无知的将《九评》和法轮功真相资料与枪支弹药做等同比较,叫嚣只要从家里搜出来了就算犯法,图谋对孙丽非法判刑。
段生生因家里被搜出所谓的“电视插播用的零件”而被起诉。段生生是以维修电视为职业的,家里开设电器维修部,那是日常工作用的器材。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和当地610曾多次参与阴谋审判,采取流氓欺骗手段,用莫须有的罪名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关入监狱。
在2001年春天,裕华区法院将石家庄市塔谈学校教师,大法弟子吕新书非法判刑8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保定监狱(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77号陶瓷厂 邮编:071000)。开庭时连单位和家属都没通知,却在当时的燕赵晚报上报道了所谓的“公开审判”欺骗民众。
2002年11月,石家庄井陉大法学员白玉枝向裕华区法院强烈要求寻求律师辩护。裕华区法院迫于无奈,限期白玉枝的家人在10天内寻找符合“要求”的律师。江××政治流氓集团下令所有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自然白玉枝家属的努力等于徒劳。2002年12月,法庭在没有通知任何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2003年1月初,为抗议非法审判,白玉枝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开始了漫长的绝食绝水抗议。2003年2月白玉枝再度出现生命垂危症状,家人找法院要求保外就医,法院与看守所互相推委,并拒绝家属探视。2003年3月,白玉枝又一次处于生命危险状态中,家人再次找法院强烈要求保外就医,裕华区法院在白玉枝多次出现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白玉枝有期徒刑5年,且审判结果不敢通知家人。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市北焦街23号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755213、87794374、87794348
所长杜喜林:87755213 教导员张宏齐: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87755202
石家庄裕华区东苑派出所,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邮编050000;
全所长(仇视法轮功)0311-5888946
副所长(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负责人)季根深0311-85878948,0311-86335658(小灵通)
指导员0311-5888946
裕华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建通路2号,邮编:050000)
局长李新乐:(办)0311-86129181,(宅)0311-87058268;
副局长李军(主谋迫害法轮功学员):(办)0311-86122610,(宅)0311-83659948,BP:0311-96777-2678;
国保大队长张建生、韩登峰(音):0311-86028649、86127814、86122691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 办公室 3634909 3633027
执行庭 3635155
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
郭晓,办公室:0311-6120148、住宅:0311-7710932BP:95812-18177;
王三偶,办公室:0311-6120784、住宅:0311-3019826BP:96888-22316;
张希华,办公室:0311-6120184、住宅:0311-7727296手机:13503207380;
李成林,办公室:0311-6120794、住宅:0311-3618959BP:96888-66006;
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官员:
梁瑞琴,办公室:0311-5898266、住宅:0311-3055666BP:198-31106516;
任宝贵,办公室:0311-5898136、住宅:0311-3656972BP:126-1278515;
张爱国,办公室:0311-5898076、住宅:0311-5667081BP:96717-1889576;
付文奎,办公室:0311-5898089、住宅:0311-7719989BP:126-1278568;
办公室:0311-5898080;
控申科:0311-5822000;
起诉科:0311-5898126;
批捕科:0311-5898126;
石家庄市司法局
局长朱庆海:0311-87797764
律师管理处范处长:87788811转6207
监察处:87788811转6405
基层工作处:87788811转
河北省610、省政法委办公室,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5号,邮编:050053;
值班室:0311-87904632;
河北省610、省政法委官员,
“610”总负责人:张志强,办公室:0311-87903645、住宅:0311-87905296;
“610”总负责人:李文泉,办公室:0311-87903174、住宅:0311-85661490;
秘书处副处长:张段英,办公室:0311-87902784、住宅:0311-87905259;
秘书处副处长:左志国,办公室:0311-87902784、住宅:0311-83995070。
河北省司法厅,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值班:83034813 传真:83032809,办公室 83034886
律师管理处:刘盛堂、李律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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