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凤茹 |
郑凤茹,女,55岁左右,原甘肃省建筑工程二公司职工。原本身体多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得到了净化,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她诚实善良,吃苦耐劳,乐于助人。
但是自99年邪恶发起了对大法的迫害,郑凤茹女士曾2次去北京上访,被无辜关押数次,后流离失所。2000年、2001年几个月,郑凤茹被单位和当地派出所逼迫天天到单位保卫科学习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并威胁说如果不去就抓走关到黑屋子里。2001年1月份某天,郑凤茹因拒绝天天去保卫科报到,被6名警察从家中带走,与几名吸毒分子关押在一起一天一夜,后转移到某戒烟所洗脑班强制转化,家中只剩一上学的儿子。
2004年10月26日晚,七里河公安分局的恶人将郑凤茹女士从租住的房屋内绑架至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非人迫害。短短的几个月,将原本身体健康的郑凤茹女士迫害的身体虚弱,并患了严重的高血压。但恶人还不放人,也不许唯一的儿子去见她,逼迫郑凤茹女士写“三书”。大约是2005年7月,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在不清醒的状态下,郑凤茹女士昧着自己的良心写下了“三书”,邪恶才放人。
中共对人精神的摧残更甚于对一个生命肉体的折磨。恶人对郑凤茹所做的一切摧毁了她做人的尊严,令她生不如死。回到家后,儿子由于受到中共的恐吓,将母亲送往安徽老家与外界隔离,使郑凤茹女士无法恢复正常人的生活。她身心俱惫,终致精神崩溃,于2005年9月含冤去世。
这是兰州市的邪恶与龚家湾洗脑班的邪恶之徒对法轮功犯下的又一罪状。在此我们也警告那些至今执迷不悟的邪恶之徒,必须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否则罪责难逃。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恶有报终有时。
我们也呼吁兰州市的大法弟子,发挥整体的力量,彻底解体龚家湾洗脑班及兰州市的一切邪恶因素。
责任人名单:
韩剑飞 甘肃省610办公室主任
焦伟 兰州市政法委副书记
韵玉成 龚家湾洗脑班主任0931-332786
剡永生 龚家湾洗脑班负责人0931-13893292608
张志刚 攻坚组长 0931-13519409083
赵健 常秉科 0931-13150014153
杨玉林 931-3961010
刘晓峰 0931-2669682
祁瑞金931-3315607
甘肃省司法厅
传真:8825910
区号:0931
邮编:730000
地址:兰州市东方红广场统办一号楼12楼
办公室 8825685、8844062
甘肃省检察院 0931-8832000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1/30/6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