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大法获得健康,夫妻和睦
赵丽梅在修炼大法前浑身是病,头痛、健忘、失眠、耳鸣已有二十多年了;心脏病曾多次晕倒;乙肝;颈椎骨质增生;乳腺增生;慢性咽炎;妇科病;小腹中有五六个核桃般大小的疙瘩;结肠炎,肠道中有脓血;经常是七、八天也不能正常排便,痛苦难言。到保定医院曾做过脑地形图和心电图,脑地形图发现异常。经常心情郁闷,有时无端的就发脾气。修炼大法后,赵丽梅以“真善忍”要求自己,矛盾面前向内找自己的不足,处处与人为善,身体上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从98 年到现在没吃过一片药,性格也开朗了,象换了一个人一样。
赵丽梅自炼法轮功以来,不仅每年节约4、5千元药费,而且夫妻和睦、婆媳融洽,这是丈夫刘普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因此,他非常支持妻子炼功。99年4-25中共开始计划系统迫害法轮功后,他还经常催促妻子到炼功点炼功。赵丽梅说:“要被抓起来呢?”他说:“那我就跑呗。”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妻子因为炼功被抓了,他就去跑关系,走后门。即使这样,他也支持妻子炼,这说明他很珍惜妻子炼功后给家庭带来的好处。
二、上访说明真相遭迫害
1999年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赵丽梅去北京上访、说明真相,被不法人员劫持到蠡县驻京办,在那里,蠡县8个大法弟子被勒索饭费900元(让吃了一顿饭),其中一个大法弟子只吃了一包方便面就被勒索200元。后来又在蠡县看守所被超期关押一个多月,被多次非法提审、逼供,身心都受到严重的伤害。有的大法弟子被毒打、谩骂、罚跪,有的被不法人员扒光衣服,只让穿一个小裤头,强迫他们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最后,每个大法弟子又被蠡县610不法人员勒索罚款10000元,被蠡县驻京办勒索3000元,在家人的到处托人,请客送礼下,这几个大法弟子才陆续得以释放。蠡县看守所还扣押了赵丽梅的几十元钱。大法弟子赵丽梅的家人请客送礼高达几万元。(具体数目还不详尽,这些钱主要送给了原蠡县县委副书记陈永华、蠡县教育局纪检书记朱国玉等,蠡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陈贵星,和蠡县610张春亮、牛海峰等人。
回家后,教育局纪检书记朱国玉对赵丽梅百般刁难,不让上班。赵丽梅的丈夫给朱国玉送去一箱酒、两条烟,才得以上班。赵丽梅上班后,还三天两头的受到各种骚扰。2002年,电大站长张永春逼迫赵丽梅念辱骂师父和大法的材料,赵丽梅不念,张永春就威胁说,“你不念,610就来抓人。”张永春还打电话叫来赵丽梅的丈夫,去请他们及610 的人吃了一顿饭才算完事。朱国玉还到电大核对赵丽梅的笔迹,也经常调查电大学校周围有无法轮功传单和粘贴,阴谋迫害赵丽梅。
三、纪检书记朱国玉耍流氓未遂、加重迫害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四,朱国玉把教育系统的一位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绑架到看守所后,傍晚时分,朱国玉醉醺醺的闯入大法弟子赵丽梅的家中,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讲他去北京接大法弟子吃了多少苦,讲他怎么冤等等。还问:“你丈夫在家吗?赵丽梅告诉他:“不在家。”一会儿,朱国玉又问:“你丈夫在家吗?”并且起身到卧室去查看。赵丽梅见他心术不正,就撵他走。谁知朱国玉走到当院,竟回身对赵丽梅动手动脚,还把她往厨房推,被赵丽梅呵斥出去。
第二天,朱国玉让电大站长张永春向大法弟子赵丽梅要1000元钱,说是不去北京的保证金。赵丽梅找到朱国玉家质问他为什么要钱?朱国玉说:“教育系统的其他大法弟子都拿了,不信我让你看单据。”朱国玉见赵丽梅找到他家来,心里发虚,于是,就昨天他耍流氓之事,当面向赵丽梅道歉说:“我昨天喝多了……”因为赵丽梅并不想张扬此事,也就没再说什么。
可是,朱国玉却认为赵丽梅好欺负,从此对她的迫害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为了向她的家属勒索更多的钱财,2001年5月,朱国玉又派教育局霍荣旭等人到电大来,坚持要把赵丽梅抓进洗脑班“转化”。当时,局长不同意他的做法,说:“让赵丽梅到局里来,我和她谈谈。”可是朱国玉不干,非要把人抓进洗脑班。不法人员又来到赵丽梅家中逼迫,赵丽梅说:“我炼了法轮功,修的是真善忍,我在做好人,走正道,你们想把我转化到那里去呀?”张永春说:“你要不去,那就叫警察来。”赵丽梅被迫出走,教导主任李海良(现任电大分校校长)骑上自行车就追,追了一小段,车子链条折了;电大站长张永春就带人连夜把赵丽梅所有的亲戚家都搜了个遍,还威胁赵丽梅亲戚。赵丽梅回家后,朱国玉威胁说:“如果610和公安局的人来后,你要说还炼功,那他们抓人我们就没办法了。”朱国玉想借610和公安之手再次绑架赵丽梅,在有良知的人的阻拦下,他的阴谋才未得逞。
四、非法进驻赵丽梅家中
后来,电大的张永春、李海良、赵兰荣等人在朱国玉的授意下,又非法住到赵丽梅的家中有十几天左右。赵丽梅一家人(包括孩子和丈夫)在自己家,倒象住在监狱里一样,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张永春等不法人员们白天黑夜锁着赵丽梅家大门,把钥匙带在他们身上,不给赵丽梅及家人。赵丽梅孩子放学了,丈夫去接孩子时,他们才把门打开,然后,又锁上。孩子上学时,他们开开门,再锁上。张永春、赵兰荣、李海良等人的犯罪行为,给赵丽梅和孩子、丈夫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和摧残。这些人吃住都在赵丽梅家,晚上,张永春和李海良等人换着值班,一人和赵丽梅的丈夫睡在一张床上,他们强迫赵丽梅睡在里边的小套间,赵兰荣就睡在外间看着,不让赵丽梅走脱。赵丽梅的丈夫彻夜难眠,又不敢得罪这些瘟神,也不让赵丽梅的丈夫去上班,耽误了他签几十万元的建筑承包合同,损失巨大。
朱国玉还强制赵丽梅的丈夫叫去教育局开会,给他施加了压力,威胁说再不转化就送大沙漠。赵丽梅被逼无奈,只好从家中配房跳出来。
赵丽梅丈夫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和伤害,再也承受不住了,病倒了,躺在床上输液。可是张永春、李海良等人,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每天照常来到赵丽梅的家中骚扰,逼迫赵丽梅的丈夫去找妻子。
后来,在朱国玉的指挥下,教育局的不法人员以及电大的张永春等人踹坏了赵丽梅家的屋门强行把她从屋中抬出来,绑架到八里庄洗脑班迫害。在那里,赵丽梅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出现严重的病态。他们叫来蠡县医院急诊室的医生,做心电图,发现异常。急忙送蠡县医院急诊室。在那里,朱国玉却说:“她是装傻,死了有人负责。”
就在大法弟子浑身抽搐的情况下,朱国玉还不让放人。赵丽梅的丈夫气愤的说:“你们说她危害社会,她这样一个躺在床上的病人,会危害什么社会?如果你们再不放人,那我就不管了,如果你们把人折腾死了,我连家都不让进!”这时赵丽梅的其他亲属也对张永春说:“我们的亲人是个大伙都公认的好人,你们平白无故的就把好好的一个人给折腾成这样,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我们跟你们没完!”
朱国玉和张永春等人在大法弟子家人的强烈的谴责声中,不得不答应让赵丽梅回家。但朱国玉还是逼迫赵丽梅的丈夫写了一个罚款5000元的欠条,还让他以自己的工作做担保。
赵丽梅回家后,朱国玉等人仍然逼迫她写所谓的‘转化书’。有一天,朱国玉又来到赵丽梅的家中,无耻的恐吓说:“必须得当着三、四个人的面骂了街才算‘转化’。”这时,赵丽梅的丈夫回家来,看到朱国玉的紧逼不舍,无奈,只得又拿出一条烟。朱国玉嘴里说着不要,手里已接过烟来,夹在腋下,说:“拿着就拿着。”扬长而去(朱国玉家和赵丽梅家住在一条胡同里)。
几天后,这些不法人员们又逼迫赵丽梅的丈夫替妻子在转化书上签了字,又逼他到饭店请朱国玉、霍荣许、张永春、李海良、等人吃了一顿饭。当时,叫副校长赵兰荣去,赵兰荣说她不愿和张永春等人一起吃,让单独请她。赵丽梅的丈夫又在饭店单独请了她及她的家人一顿饭。
现任副校长赵兰荣,以前是会计。赵丽梅事事考虑别人,她曾两次发现会计赵兰荣给她所负责的班级多记了两千多元钱,一次一千多,一次八百多。她都说明情况,让会计改过来,使会计免受损失。据公安人员和教育局的人讲,她在这几年来,一直配合公安、教育局监视、迫害大法弟子赵丽梅。当公安人员来电大调查大法弟子赵丽梅的情况时,她不但不说明大法弟子让她改回记错的账目,使她免于两千多元钱的损失的事,反而向公安提供了一些所谓的“信息”,协助公安绑架、迫害大法弟子,并在社会上和大法弟子的亲朋好友中给赵丽梅造了很多谣,包括家庭方面和其它一些方面的事情。教育局纪检书记朱国玉曾对大法弟子赵丽梅耍流氓,赵兰荣知道后,并不对此事进行任何调查研究,反而在她原来的邻居和很多熟人中散布谣言,说:“这是大法弟子为了躲避抓捕,编的瞎话。”给大法弟子赵丽梅及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直接加剧了她的家庭矛盾。
因为朱国玉屡次重点迫害赵丽梅,赵丽梅无奈只得向朱国玉的妻子揭露了朱国玉曾对自己耍流氓的事实,想让朱妻劝说丈夫改恶向善。朱的妻子也就此事对赵丽梅道歉。但是,朱国玉却因此怀恨在心。他多次跟踪、举报赵丽梅,想借公安之手,迫害赵丽梅。2002年10月1日前夕,因朱国玉举报,公安局政保科李广辉(现任蠡县公安局110队长)带人,没出示任何证件(没有搜查令,也不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穿着便衣就跳过院墙,进到院内,非法查抄了赵丽梅的家,赵丽梅的丈夫听说公安抄家,赶紧回来,给朋友打电话,一个公安还抢他的手机。因抄出几本大法书籍,他们记录后,让赵丽梅签字,她不签。他们就把赵丽梅绑架到了蠡县公安局。在那里,赵丽梅向警察要搜查证,警察支支吾吾拿不出来。赵丽梅说:“你们这是执法犯法,我一定会去告你们!”在巨大的压力与迫害中,赵丽梅身体又出现病态,公安局怕担责任才不得不释放了她。在公安局办公室,警察说出此次绑架是因为朱国玉说赵丽梅家中有书,有资料,让公安去抄家。
朱国玉还不死心,又继续跟踪赵丽梅。有一天晚上,赵丽梅去娘家和一亲戚家串亲。当晚,就又被朱国玉以串联的罪名举报到城关派出所。由于朱国玉的反复举报,致使公安局陈贵星等人于2003年非典期间对赵丽梅进行了长达3、4个月的跟踪和调查,赵丽梅走到哪里,便衣就跟到那里。陈贵星还亲自或派人到教育局和电大多次调查,给赵丽梅及其家人的身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摧残。
五、赵丽梅丈夫被逼失理智、殴打与谩骂妻子
朱国玉还指使电大领导一到什么敏感日、节假日,就给赵丽梅及其丈夫施加各种压力、骚扰,使赵丽梅一家人时时惊恐,日夜不得安宁。尤其是赵丽梅的丈夫刘普,一看到电大的电话号码,心就发颤,说话声音马上就变。 因为他们更多的时候不是找赵丽梅,而是每次都找她的丈夫,逼迫他看着自己的妻子,并不断给他施加各种压力。赵丽梅也曾多次对电大领导说:“你们有什么事直接找我就行了,千万别再找他了。他再也承受不了了。” 可是电大领导不顾赵丽梅的死活,还是不断的给她的丈夫打电话,施加压力,直到把赵丽梅的家庭逼到了崩溃的边缘。张永春、赵兰荣、李海良都曾多次打电话骚扰赵丽梅的丈夫。
二零零四年十月,电大校长李海良在知道赵丽梅的丈夫已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又给赵丽梅的丈夫打电话骚扰,这对于赵丽梅岌岌可危的家庭来说,就象是正在流血的伤口上又被撒了一把盐。第二天,李海良、赵兰荣、王立军(电大总务主任)又到赵丽梅的家中骚扰正在休假的赵丽梅,还说什么要“五包一” 。赵丽梅告诉他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迫害大法弟子会有恶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赵丽梅自炼法轮功以来,夫妻和睦、婆媳融洽,这是丈夫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因此,他非常支持妻子炼功。但是,这场长达五、六年的迫害,三天两头的恐吓和骚扰,已经超出了赵丽梅丈夫的承受极限,使他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他非常惧怕这种心惊胆战的日子,又无力反抗各级恶党政府官员的迫害,于是他经常违心的逼迫妻子放弃修炼,经常打骂妻子,妻子身上经常是旧伤没去,又添新伤。有一次,妻子被他打得头晕耳鸣,很长时间才好。还有一次,他在醉酒后,用拳头连击妻子的左胸部,致使妻子有一个月左右不敢翻身和咳嗽。
2004年下半年,他提出离婚。此后,他几乎天天喝酒,喝醉后回家来就殴打、谩骂妻子,逼迫妻子离婚。他在恶党政府官员的逼迫下已经失去了理智……有一天,他说:“你对我太好了,我娶了谁都不会象你这样照顾我。可是,就是因为你炼法轮功,我就和你离婚。你不离,我就天天打你,你就这样过一辈子吗?”
尽管丈夫已经丧失理智的、长期的疯狂的殴打与谩骂,不再给她一分钱,赵丽梅为了丈夫和孩子好,不愿离婚。
2004年,暑假期间,赵丽梅丈夫的奶奶病了,瘫痪在床。赵丽梅为了心疼丈夫身体不好,怕热。就在晚上一个人照顾奶奶,给奶奶接屎接尿……白天由公婆照顾。一连多日,直到保姆来到。她整个晚上都不能合眼,到早晨替公婆收拾好屋子,就马上回到自己的家给孩子做早饭。而丈夫依然是爬起来就走,对赵丽梅不理不睬,只是在妻子替自己照顾奶奶的期间不再骂街。可是无论赵丽梅怎么努力,公婆和丈夫对她就是不接受,不领情。保姆来后,不用妻子替他照顾奶奶了。于是,赵丽梅的丈夫对妻子的打骂也就又开始了。(赵丽梅和公婆在两个院住,丈夫为了离婚,就转移财产,不和赵丽梅商量就把公婆住的房子卖掉,公婆搬到女儿家住。那是赵丽梅多年积攒才盖的房,公婆也添了钱。)
赵丽梅的丈夫酒后开车,曾经出过三次车祸,……而他却还不醒悟,只是在养伤的几天,不再骂街,伤好后,继续打骂妻子。
赵丽梅的丈夫对于妻子的态度发生这样大的转变,完全是蠡县610、公安局、教育局、电大的有关责任人员长期骚扰、恐吓造成的。他惹不起这些恶党官员,就把几年来受到的委屈和不公一股脑的都撒在无辜的妻子身上。他在醉酒后,对他的朋友大喊:“你嫂子对我太好了,世界上还有象你嫂子这样好的人吗?”可是酒醒后,回到现实中来,面对恶党政府和教委、电大领导的无休止的各种迫害,他一个普通老百姓又是那样无助 ,他的精神被逼到了崩溃的边缘。
一年多来,赵丽梅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健全的家,为了让被恶党不法人员逼迫糊涂的丈夫不至于造成离婚后的痛悔,她身心承受了很大的痛苦。由于丈夫的逼迫与打骂,再加上教育局和电大不法人员朱国玉、张永春等人几年来的迫害,给赵丽梅造成了很大的创伤,现在她的心情非常沉重,精神恍惚,度日如年。
六、受迫害的家庭千千万万
其实,在这场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中,象赵丽梅这样深受迫害的家庭千千万万!由于恶党不法人员的迫害,近三千大法弟子失去了生命,几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监狱、看守所、转化班和精神病院,无数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也有无数个大法弟子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希望所有善良的人们都来呼吁停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还人间公平与正义!
蠡县公安局、610不法人员、教育局纪检书记朱国玉和电大不法领导等对赵丽梅及其家人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和物质伤害,已经践踏了国家《宪法》和《刑法》中的很多法律条款。
现将有关的主要的法律条文摘录如下:
《刑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朱国玉、张永春、赵兰荣、李海良非法进驻赵丽梅的家中十几天,犯此条。公安局李广辉领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搜查令和逮捕令就非法抄了赵丽梅的家。犯此二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朱国玉、张永春、赵兰荣、李海良非法进驻赵丽梅的家中十几天,犯此条。公安局李广辉领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搜查令和逮捕令就非法抄了赵丽梅的家犯此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朱国玉、张永春、赵兰荣、李海良非法进驻赵丽梅的家中十几天,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赵丽梅的人身自由,犯此条。公安局李广辉领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搜查令和逮捕令就非法抄了赵丽梅的家,并非法把赵丽梅绑架到蠡县公安局。犯此条。)
《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电大副校长赵兰荣不尊重事实,不调查研究就散布谣言,多次对赵丽梅进行侮辱和诽谤。犯此条。)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安局李广辉领人不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搜查令和逮捕令就非法抄了赵丽梅的家,并非法把赵丽梅绑架到蠡县公安局。犯此条。朱国玉、张永春、赵兰荣、李海良非法进驻赵丽梅的家中十几天,非法拘禁和非法剥夺赵丽梅的人身自由,犯此条。)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宗教信仰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注:法轮功不是宗教,但公民有信仰法轮功的自由。强制公民不信仰法轮功是非法的)
《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蠡县公安局、610、教育局、电大有关责任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犯此条。)
《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电大副校长赵兰荣不尊重事实,不调查研究就散布谣言,多次对赵丽梅进行侮辱和诽谤。犯此条。)
责任人:
教育局纪检书记朱国玉 家电:0312-6213058 办公室:6233093 手机:13703280929
原蠡县县委副书记陈永华
原蠡县610办公室副主任牛海峰 家电:0312-6216229
原蠡县610办公室主任张春亮 家电:家电:6210160
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陈贵星 0312─6218112(办) 0312—6213508(宅)
原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现任110队长李广辉电话:6235166
原电大站长张永春(已退休)电话:6237999
现任电大校长李海良 电话:办公室6217070 6235090 13315261296
现任电大副校长赵兰荣电话:办公室6217070 宅电:6211816 13931349998原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霍荣许(现任蠡县农机局副局长)家电:6218075 13833063518 单位电话:6228912、6226629
农机监理站:6211690
注:赵丽梅的丈夫刘普,现任蠡县农机公司经理(霍荣旭是他的现任领导。)电话:13383125111
刘普的妹妹:刘彦薇,蠡县教育局招生办副主任家电:6211446 办公室:6211743
赵丽梅单位及朋友电话:
教育局局长李永志:办公室:6219006 手机:13503221127
电大总务副主任王力军:6223756 手机:13184909090
教导主任张万聚:办公室6217070 手机:13831273596
李浩:6217882 13930803761 刘金华:6209026 13932292801
齐丽:6212206 王征:6212171 13932292801 崔静敏:6213680
田倩:6221071 13582088975 展小娟:6216122 13832230911
王兰欣:6223881 刘妹:6218730 13582232002
薛红敏:6223385 袁丽:6221519 王红:13032015732
彭会然:6233812 张东至:6218328 冯伟:6212661
扬丽蒙:6216838 13931298168 王龙:13102981516
菜芳:6228878 李东梅:6220036 扬建周:13930870861
王英:6213516 刘佳:6561387 13582388600 郑丽娜:13932285516
王娜:6221826 宋兰芹:6211203 13833228566 常会兰:6219090
吴金华:6210875 王国永:01063746146(此人名利心很淡。但很固执)
彦均:13582252133 付银周:13011411069 艳杰:13832257629 6210980
赵孟杰:13932259766 6212266 梁志强:6578530 周焕销:6573105
孙永良:(副县长):13503127395 家电:6217358 王哲:6238326 13582990850
黄亚光:6211558 小强:13785257111 刘志新:13932256388
国宾:13832216388 段广同:13831235659 6212391 杜军显:13831280185
董青:13931261656 电杰:13930887868 代锦旗:13315263123
楚二周:13930882630 陈希:13932269633 陈汆水:1310295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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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东周:13931238059 顾春红:1360332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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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吉明:03182166906 王永胜:13091206999 于客强:13582255122 张兰占:13503128088 周军占:13603128033 朱栓:1383128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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