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迫害
在进“入所队”(五中队)时,所有人被劳教所狱警指派吸毒人犯强迫脱光衣服搜身,查看有无夹带经文进来;同时,所有人带进的东西也被严密搜查,甚至卷筒纸都被全部拉开、卫生巾被一个个打开、羽绒服等也被剪破搜查夹层、甚至棉絮都被掏出一个个窟窿检查夹层……吸毒人犯趁此机会偷取学员私人物品占用己有。
邪悟者围攻洗脑、诱骗“转化”、写“三书”,不服从者即被单个关入吸毒人犯寝室秘密迫害,暂时妥协者被送进七、八中队。在五队时,我曾亲耳听到一个吸毒犯说:很多进来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被拉去进行性迫害(比如用粗刷子猛刷下身等)后就“转化”了,这些迫害都是狱警指使吸毒犯干的。
我当时亲眼看到的酷刑迫害有:关小间、罚站、晒太阳(夏天)、冻(冬天)、坐军姿、拳打脚踢、用电棒打、长时间不让上厕所、不许洗澡等。还记的名字的被酷刑迫害过的大法学员有:杨旭、毛坤、敬慧玲、刘丽萍、王红霞等,被酷刑迫害过的大法学员人数相当多。
七中队(后转到八中队)有一个叫卿明珍的大法学员,曾被送往精神病院迫害至失忆,后被再次关进劳教所迫害时,她处于逐渐恢复记忆中、但神志尚不清醒状态。
在此期间在七中队还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事件:有一天,正在室外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突然被狱警紧急命令返寝室,然后每间寝室都被反锁上门。由于事发突然,不知何故,大家都在议论纷纷,在议论中,我亲耳听到知情学员讲:有一个学员刚才在澡堂被吸毒犯(狱警从五中队叫来的)打死了。
剥夺人的基本尊严与信仰自由
七、八中队是当时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狱警强迫被强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再次写“三书”、给参与迫害的当地公安局写“感谢信”。出所时也要开邪会强迫念以前写的“揭批书”,否则就会遭受酷刑迫害。
大法学员一进队马上被包夹,被包夹的学员互相之间不准说话、不准对看一眼,被发现违规者就要被酷刑。在这里,对所谓的“思想动摇阶段”或从新清醒过来的学员,不允许亲人接见、不准与家人通信、不准接听亲人打来的电话,强迫背监规、背室规、喊报告、穿囚衣、戴胸卡等等,不允许炼功,不允许任何时候打盘坐,不服从者就会被酷刑迫害。
恶警还不时搞突然袭击,搜查有无藏大法经文者,一被发现将被重罚。
邪恶的洗脑
七、八中队内都设图书室,专门收藏洗脑邪书,恶警强迫集体学习诬蔑、造谣的洗脑黑材料;强迫进行“政治学习”;听狱警廖某“讲课”,还要完成“作业”;经常要求写思想总结汇报等;强迫学员每天唱邪党歌曲,强迫学员看每日“焦点谎谈”等诬蔑电视。在此过程中,有清醒、抵制者就将被酷刑迫害。
在当时,所见到的劳教所狱警大都平时表现的极伪善,但是个别时候也会流露出凶恶面目发泄魔性。在七、八中队内,当时最伪善的狱警有三人:教育科科长李自强(男),七、八中队队长张小芳(女)、李琪(女)。在他们的伪善欺骗下,当时有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蒙蔽,经常诬蔑大法师父与大法,诬蔑拒绝“转化”的学员“不善”、“无情”、“残忍”等。其实他们自己就是被邪恶的生命牢牢操控的工具,还将做坏事带来报应造成身体经常出状况说成是累出来的。
其次还有廖管教(女)、李管教(女)、薛干事(女)、蒋干事(女)等,她们都一直一定成度参与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直接或间接迫害。
奴役及经济迫害
我曾亲眼见过的几种奴工生产方式有:勾花(这在吸毒犯中队常见)、粘小药袋、加工小灯泡等,后两种法轮功学员做过(当时),其实第三种奴工生产也有大量吸毒犯等在做。奴工生产都是有时间限制与产品定量要求的,如勾花、加工小灯泡等非常累眼睛,还得赶数量、还得达到质量要求,劳累一天头昏眼花筋疲力尽跟受酷刑一样难受。
七、八中队内都设有小卖部,将日常生活用品高价出售给学员,不准学员亲人从外面送进。曾亲耳听到在五中队(主要由吸毒犯与杂案犯组成)内,法轮功学员帐上的钱被吸毒犯霸占与挪为己用。而劳教所强迫学员穿的囚衣也要从学员帐上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