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恶警陈万友胁迫派出所警察迫害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下午,我下班刚到家,于富华、韩丽敏来我家串门,5点过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奋斗派出所包片民警董绍龙带数名警察闯入我家,没人给他们开门,他们是怎么进门的,我们都不清楚。董绍龙第一句话就说“马姐你在家呐”,接着对我们说了声“谁都别动”,他们就开始了满屋的翻箱倒柜,把我的MP3(索尼)、《精進要旨》、《法轮佛法 大圆满法》、师父的各地讲法、一套九八年长春辅导站洪法的珍贵图片(20张一套)、师父在大屿山的珍贵照片及两张师父的大法像强行抢走,最后恶警绑架了我和于富华、韩丽敏三人。

当时正是晚上下班时间,邻居们目睹了这一绑架场面,两、三名警察架着我们,他们只来一辆车,又叫了两辆出租车,分别把我们拉到奋斗派出所。在离开我家之前,董绍龙给市公安局陈万友打电话说:我在马晓华家,抓了三条鱼,你快过来吧。

到了奋斗派出所,我被单独关在一个屋里,有两名警察看着,不一会儿,陈万友进来了说:“……你们这帮法轮功真不讲究,竟掘人,一整就给这个上网,给那个上网。”陈万友出去后,就给看守所打电话说:“一会儿送两法轮功,不管什么情况都必须收下。”

晚上10点过后,我和于富华被强行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值班的女大夫约60多岁,检查身体后对送我们的警察说我们俩都是血压高,心脏病,拒收。陈万友说:“不行,送来了,就不往回拉了,收也得收下,不收也得收下,就是血压200也得收下。”双方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陈万友打电话找值班的霍所长,强行收下我们后,然后扬长而去。

到了第三天,董绍龙和张小刚对我们进行所谓的提审。董绍龙说:“马姐呀,你想不想回家,想回家就说不炼了,写个保证。”他看我不写就递给我事先预备好的一张表让我签字,我一看是一张长期刑事拘留票子。我问他:“我没犯法,签什么字?”他把那张纸收回去了,然后又拿来一张大一些的纸一撕两半,留下一半,给我一半。我一看是被判劳教通知书二年。他说:“只要你还炼法轮功,你就犯罪了,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干,这是上边让我这么做的,没办法,我得养家糊口啊。”我问他:“上边是谁?”他不说。

在看守所的26天里,看守所几次上报我和于富华的身体情况,上边没回应。8月28日上午,我和于富华被送劳教所,体检结果是血压高,心率快。在劳教所,我几次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处于昏迷状态。9月6日去市医院检查,诊断为高血压、心脏病,市公安局劳教委把我接到市公安局,因家中无人接,只好把我送回家了。

当时也正赶上晚上下班时间,邻居们看到我的身体被迫害成这个样子议论纷纷,有的说:炼法轮功有啥罪,把人迫害成这样?有的说:抓走的时候人还好好的,现在这样了,谁负责?人要是死了算谁的?住院治疗谁花钱?

劳教委的那个年龄大的人说:关你们什么事?劳教委的那个年轻的说:死了算他自己的,有病了与劳教所与局里无关,你是犯了法的人。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年迈的母亲曾去奋斗派出所要人,当时在岗的所长说:“大娘啊,你去找陈万友吧,是他让我抓的,一切都是他让干的。”

我的一位朋友为了解救我,也找到了派出所的干警,干警说:“我们都不愿意抓马晓华,是陈万友指名要抓她的,没办法,我们得养家糊口啊!”

陈万友为什么与我为难呢?我找不出别的什么原因。只记得在二零零零年,我已在看守所被拘留了七十八天,陈万友说得拿3000元钱疏通各种渠道才能放马晓华回去。后来,我妈拿了2000元钱给了陈万友,第二天才放我。这件事曾上网给曝光了。

正告陈万友等恶警,迫害善良,继续与正义为敌,必将成为邪党的陪葬品,也必将祸及你们的家人!立即停止你们的罪恶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