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秀兰于2003年6月16日被非法关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同年7月21日,只因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监狱集训队大队长吕晶华及巡逻队长三、四名男狱警殴打后关入禁闭室,每天只给两餐玉米面稀粥,昼夜戴背铐,床上没有被褥、枕头,戴背铐无法正常躺卧,被折磨的全身疼痛。衣服日夜穿着,还不让正常洗漱。
为了抗议恶警的非人虐待,于秀兰开始绝食。绝食后,狱警对她灌食时手段残忍,把她双手扭到背后用背铐铐在铁栏上,用没有消毒的胶管由不是专业医生的犯人从鼻孔插到咽喉。有时插气管里憋的于秀兰几乎窒息。胶管插入胃里后日夜不拔,从早上6点灌食到晚上12点,他们在野蛮灌食的同时,还把录音机放到最大音量简直是震耳欲聋,致使于秀兰生不如死。
直到8月25日,二监区监区长杨华、副监区长赵某亲自指挥,又体罚于秀兰45天,每天强行给她戴背铐。从上午6、7点钟到晚上10点。有时到凌晨2点。恶警天天逼她下蹲,蹲久了腿疼和站不起来,站起来也不敢走路。在长达45天的残酷虐待下,导致于秀兰两脚肿痛,脚面烂出两个大洞,流脓血疼痛难忍。
2003年12月1日,二监区恶警强行将25名坚定的大法弟子拉到院子里,在严寒中罚冻。刑事犯谢翠萍拖于秀兰出去,裤子被拖坏,腿肉磨烂。监狱长王星亲自指挥,巡逻队正副大队长,男女狱警、刑事犯逼大法弟子跑步,跑不动就毒打,还故意剪短大法弟子的头发,露出两耳,挽高衣袖露出两臂。有的刑事犯逼迫大法弟子趴在雪堆上,大法弟子们的棉衣被强行脱下,只穿单衣和线衣裤。北方的冬天,气温在摄氏零下20多度,寒风刺骨。狱警穿棉衣在外面站久了都冻的发抖,大法弟子们穿单衣裸露腹部趴在雪地上8、9个小时,那种痛苦可想而知。
恶警们强制大法弟子在外罚冻后,午饭时也虐待大法弟子,25人只发一个饭碗、一个勺轮流吃饭,每人只能吃几口。然后铐在地环上,25个人挨个被电棍电。孙干事还用电棍打于秀兰两次。晚上回屋后,恶警继续迫害大法弟子们,把饭量减半,不许吃饱,夜间还不许闭眼睛,不许睡觉。
12月7日,于秀兰的手被冻黑,监狱怕更多的人看到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12月8日将于秀兰关入禁闭室,用手铐铐住她被冻坏的手。2004年1月16日,于秀兰从禁闭室出来,可2004年2月10日再次被关入禁闭室,这次被关禁闭室4个月零5天,每天只给两顿玉米面稀粥,而且还一直给她戴着背铐。
2005年5月24日于秀兰第三次被关入禁闭室,有一次恶警给她灌食,灌食后开口器在口中支了一个多小时,犯人孙秀云捏着她的鼻子,折磨了一个多小时,吐了一个多小时。恶徒们给灌食的胶管不消毒,更无医学常识。有一次,监狱副狱长刘志强到禁闭室,于秀兰要求诉讼监狱的违法行为。次日,为了掩盖事实,刘志强让人演了一场假戏,让人用小勺喂她吃饭,一个女狱警带来摄象机违背于秀兰的意愿录相。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恶警用品质恶劣的刑事犯打骂大法弟子,滥用刑具。但监狱却颠倒黑白、欺上瞒下、标榜自己是“人性化”管理,其实是地地道道的兽性化管理。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及国际正义组织、正义人士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谴责中共当局迫害大法弟子,迫害人权的恶行,并要求中共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彻底结束这场无理的、残酷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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