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六一零”主任王在旭一伙人经常到该厂派出所传达迫害大法弟子的“命令”,“指示”等。该厂派出所“六一零”副主任夏大学,雷拥军等一伙更是积极配合公安局,充当迫害大法的先锋。他们对定出的所谓“重点”全面实行监控,跟踪,监听家庭电话,非法拆取大法弟子和家人的私人来往信件,等等。
现将迫害情况综合如下:
李云合,男,一九九九年十月为法轮功去北京上访。厂派出所通知重庆公安局,在重庆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放回;
刘光瑜,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该厂外面山坡上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公安局将她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对她进行了三十五天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六月,警察在她家搜出师父的像,又非法关押她三十天并非法判她二年劳教送重庆市茅家山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才回家;
刘自金,男,于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该厂外面山坡上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后关押在涪陵看守所三十五天。二零零一年九月受到无理处分,扣发该厂补发的退休金每月六十多元至今;
张素昌,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该厂外面山坡上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三十五天;
张继梅,女,二零零零年四月在该厂外面山坡上参加集体炼功,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三十五天;
代国权,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非法抄家,搜到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五天的迫害;
陈云清,女,二零零一年五月在重庆粘贴真相,被非法关押在重庆某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判劳教,被非法关押在重庆茅家山遭受迫害,半年后保外就医;
二零零一年新年期间,被该厂(派出所)无理定为重点,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一月多的迫害,节后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八月,恶警察无理怀疑李渡镇真相是她所为,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数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送永川监狱继续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回家,现被迫流离在外;
张学联,男,二零零一年六月因送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和扣发工资一年,每月只发生活费一百八十元;
任绪珍,女, 二零零一年六月因送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
周云清,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公安无理怀疑与资料有关,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十五天迫害;
刘书,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公安无理怀疑与资料有关,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十五天的迫害;
徐世碧,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无理怀疑与资料有关,被关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
唐可余,女,于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无理怀疑与资料有关,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被恶警非法抄家时搜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一个月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二零零三年八月回到家。
李志云,男,二零零一年因告诉朋友(常人)公安局抓人,为此也被送涪陵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并扣发工资一年共七百多元;
刘绪守,男,送大法资料走在马路上,被非法劫持到涪陵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并被扣工资一年,每月只发生活费一百八十元;
吴家淑,女,二零零一年六月被无理怀疑与资料有关,被送涪陵看守所关押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无理怀疑她与李渡镇粘贴资料有关,强行绑架到涪陵看守所关押八十多天。后正念闯出。
王友珍,女,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搜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李如光,男,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搜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夏雅琼,女,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搜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侯达轩,男,二零零二年八月被非法抄家,收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刘定阳,男,被恶人举报,恶警在其家中搜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张定英,女,被绑架后现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迫害。
李德普,男,被绑架后现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迫害。
胡朝敏,女,恶警对其非法抄家时搜到师父新经文,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陈定玉,女,恶警对其非法抄家时,收出大法资料,被非法关押在涪陵看守所遭受三十天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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