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和其他五名同修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天安门公安人员无理收审后,被当地派出所押解回原籍。恶警庙某把我拳打脚踢了一顿,用手铐把我双手铐在一辆大车上送到西峰看守所把我关了一个月,放出后肖金派出所恶警又把我接回到镇上,叫我写所谓的不炼功保证书,我没有写;他们就又把我用铐子铐紧毒打了一顿,姓庙的恶警用两个拳头在我的脸上一共打了三十多下,又用手抓住我的头部在墙上猛撞了好几下,我两眼直冒火星,昏晕过去了好几次;他们还无理向我要钱,最后把我拉到西峰戒毒所关了十五天。在这期间邪恶警察还纵容我的丈夫和我离婚,又逼迫我和其他十六名同修游街示众,还叫当地电视台录了像进行反面宣传,毒害群众。
二零零四年四月份,由于邪恶纵容我的丈夫对我的迫害,我在家里没法呆下去,就在半路上一路要吃,晚上在烂柴堆上睡了一宿,步行到镇原县临泾乡一位同修家中避难。恶警刚好在这位同修家里抄家,我又被当地的恶警扣押,又被反复的拷问和毒打,在几个看守所之间关押折磨折腾了七八天,最后才把我放回了家。
更可恶的是邪恶警察指使我的丈夫对我的惨无人道的折磨不亚于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残害。我丈夫曾经把我打昏过去了好几次,有时用放水用的铁管子把我打得大小便失禁;还一次还把我的腿用木棒打成了黑紫色,把木棒都打折了,并在房里把我关了五天五夜,使得我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不得不离家出走流离失所,直到二零零六年六月才回到家中。
我写这些是想告诉世人中共的残暴程度和使用的卑鄙手段超过了历史上的一切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