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年中,您的国家拥有巨大的努力,在国际舞台的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正逐渐的参与进来。然而,缺乏对基本人权的尊敬仍然是阻碍您的国家充份溶入到国际社会的巨大障碍。就我个人而言,对人类生命的尊敬是至高无上的,正如我所相信的那样,所有的人都被他们的创造者赋予了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您的政府或是任何其它机构肆意虐待无辜的人,这是令人不能接受的,我敦请您尽最大努力停止这些反人类的罪行。
正如您所知,《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以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二者都承认,所有的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安全的权利,并且阐明,任何人都不应该被任意拘捕或拘留、酷刑折磨,或遭受残酷的处罚。根据许多报告表明,您明确的触犯了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条款,特别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您的国家是签署国之一。
我特别关注的是近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这一团体的中国公民决不是充满暴力,或叛逆的人群,他们也没有任何政治企图。他们有权利表达其宗教和精神信仰,他们有权实践其思想自由。对他们的非法抓捕和酷刑折磨完全是错误的,国际社会对此决不会视而不见。我还十分关注针对您的政府参与了强行摘取犯人身体器官,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身体器官的指控。
请允许我提醒您,您的国家主办二零零八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前提条件是您的政府明显改善了中国人权状况。随着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中国主持奥林匹克运动会,我建议您履行这一协议,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尊重您的人民所享有的权利。行动之一就是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让他们享有真正的信仰自由。我要求您立刻采取行动。中国公民是令人赞叹的财富,我敦促您和您的政府给他们应有的尊重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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