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淑贤,女,六十七岁,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筋骨、神经疼痛难忍,尤其是下半身麻木毫无知觉,腿不能弯曲,每天小便至少湿三条秋被。她脾气古怪。一天到晚打麻将消磨时光,真是苦不堪言。多年医治无效,曾萌发一死了之的念头。
九九年一月喜得大法,她按“真、善、忍”标准修炼,所有的疾病在极短时间内不药而愈。七年来没有吃过一粒药,而且心性很快提高。脾气变好了,家庭和睦了。
九九年后她遭到恶党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天,她所在的邓双乡的乡长、乡派出所干警及村长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书籍、炼功带、师父讲法带、师父法像。还威胁她不准炼功,否则开除党籍,同时对她实行监控直到二零零五年上半年。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日她進京上访、证实大法,二十二日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抓,当天晚上放出回家。六月二十九日早上她参加新津县金三角广场的集体炼功,与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到该县五津镇派出所。她被铐上手铐在水泥地上曝晒八个多小时;从早上九点左右到下午六点左右不准喝水、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十八个法轮功学员都晒得脱了一层皮,有的脸部,有的两个手臂,用手一抹,皮肤全掉下来。下午六点左右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四十天。她家无钱交罚款,公安抄家时将房产证抄走作抵押,还搜走户口簿。至今未退还。
二零零一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日,邓双乡政府治保员杨隆到她家骗说到乡上开会,结果晚上十点左右被五津派出所副所长彭树全等人抓到该所关押一个月。第一天冻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与被关押的七名法轮功学员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四天不给饭吃。关押一个月后,送拘留所继续关押。因郑淑贤双腿肿得太厉害,拘留所不收,其余七名法轮功学员被拘留七个月。九月二日她去该乡十三村发放真相资料被举报,恶警杜友明把她抓到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转拘留所又非法关押一个月。
杨玉华,女,五十四岁,修炼法轮功前,全身疼痛但查不出病因。人没精神,走路没劲。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在极短时间内,一身疼痛全部消失。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权利被剥夺了,连炼功的权利也没有了。杨玉华因坚持修炼“真、善、忍”而受到多次迫害。
二零零零年元月,她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北京警察抓捕,关在天安门附近派出所,晚上押送到成都驻京办,又被押到成都关押两天。搜身搜走七元现金、手表一只。第三天送回新津五津镇派出所,被搜走了现金三百元、关押四十五天、罚款一万元。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炼功带。四月中旬,邓双乡党委书记谢刚、治保主任戴文中等十多人强行将她绑架到新津宝山山庄洗脑班强行洗脑。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该县金三角广场集体炼功,被新津县五津派出所张福抓到该所。警察张水源用手铐将她铐在树上,和其他十七个法轮功学员一起曝晒八个多小时,皮肤晒脱皮。不准喝水、吃饭、上厕所。曝晒后立即押至拘留所关押三十天。
二零零一年,有一天深夜两点,警察龚贵林将她强行从家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二十六天。
张美和,女,五十五岁。修炼前患肾炎,肚子里长两个鸡蛋大小的包块造成常常肚胀疼痛,腿脚痛的不能多走路,贫血,经常头昏,等等疾病久治无效。九七年上半年喜得大法,修炼一个月后所有病痛全部消失。
九九年七二零后,她不放弃修炼,坚持信仰,遭到迫害。这些年来她家经常遭电话骚扰,直到二零零五年上半年。
二零零零年三月進京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抓捕送到成都驻京办事处。恶警抓住她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后由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警察张小兰、张水源、余明忠等人将她押回新津拘留十五天。余明忠搜走她现金两百七十元。罚款五千元,抄家时抄走大法书籍、炼功带。
四月,邓双乡党委书记谢刚和七、八个年青人将她强行押到新津宝山山庄洗脑班强行洗脑。同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绑架到邓双乡政府非法关押七天不给饭吃。同年腊月二十六日在法轮功学员何藤秀家中被绑架到五津派出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七个月,罚款一千元。邓双乡二排人员(类似治保人员)陆明将她不修炼的丈夫绑架到派出所用手铐铐了一个晚上,手表被搜走。